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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意见答复的函
  • 日期: 2023- 07- 12 08: 47
  •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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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美芳、项小霖、徐世贤、蒋森、林迪华、罗凌晨、钱新华、周慧娟、章鸣、卢胤、罗永安、何秀英等12位代表:

你们在临海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老旧工业厂区改造实施政策的建议》(第12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亩均论英雄”改革为引领,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老旧工业点改造和小微企业园建设,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鼓励实施零地技改、退二优二。为积极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优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临海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鼓励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开发,先后出台《临海市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改造提升办法(试行)》(临政办发〔2021〕13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若干意见》(临政发〔2022〕22号)等文件。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允许一并开发周边零星边角地、夹心地。零星边角地、夹心地累计面积不超过原用地面积20%且不超过10亩并同时满足“零增地”技改后容积率提高20%以上的,或“零增地”技改建筑面积占“零增地”技改后总建筑面积20%以上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对企业通过“零增地”技改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利用效率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且用于企业自身工业生产的,免收土地价款、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

二是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出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65号),鼓励工业企业通过“退二进三”方式实现低效用地再开发。以高质量建设“五大攻坚”行动为抓手,全面部署开展城中村遗留问题清零及重点区块政策处理攻坚行动,全域推进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有机更新行动。全面排查因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经营不善、历史遗留问题等造成的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制定“一企一策”收储方案,通过协商收回、收购储备等方式进行腾退盘活,用于发展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完善。

三是聚焦小微企业集聚平台建设。通过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服务集中,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园在整治“低小散乱污”中的主平台作用,为缺少原始资金积累的起步型创新企业及因“三拆一改”需搬迁的家庭作坊式企业提供了生产平台。自2018年开展小微企业园建设以来,我市共打造了东塍彩灯创业园、灯城创业园、杜桥眼镜创业园等9个小微企业园项目,其中临海光电产业园、临海大田科创园、临海彩灯创业园、北洋成妤小微园等四个项目为企业利用原有厂房进行拆倒重建用于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实现了土地资源要素的合理、优质、高效配置,同时破解了小微企业用地难题。

为深化低效工业用地成片开发,破解制约发展的土地要素瓶颈问题,近期我们正在起草《临海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意见(试行)》,拟通过政策细化明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推进模式和政策红利兑现方式。初步计划通过以下三种模式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

(一)政府主导开发。成片改造原则上以政府为主导,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改造开发范围内的土地由政府统一征收或收回后,按照工业地产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厂房建成后置换建筑产权用于企业或村级集体安置。其中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被收回改造企业合法权源的土地面积容积率或原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乘以一定系数计算安置面积;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给予被征收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筑产权指标奖励。此外,允许对无再开发意愿的企业实施货币化补偿安置,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实施异地置换。

(二)自主联合开发。鼓励成片联合开发的低效工业用地打破边界、统一规划,在权属清晰、双方自愿、价值相当的前提下,拆除原有老旧厂房重新办理供地手续。涉及出让终止期年限不一致的,按出让终止期最长一宗土地重新确定出让年限,补交差额年限土地出让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批准的联合改造方案及产权人的约定,按照原有用地规模不变、产权红线按改造规划重新确定的“定量不定位”办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单独“零地”技改。鼓励全市范围内存量工业用地实施改造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利用效率和容积率。其用于企业自身工业生产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并按规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下阶段,我们将在广泛吸纳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政策进一步细化完善,推动政策尽快出台,并针对老旧工业园区的不同情况,实施“一地一方案”,选取试点区片先行打造低效用地成片开发示范模板,树立典型,为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做好引领示范。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蔡军来

联系电话:0576-85112056              编:317000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5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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