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海市财政局 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征求临海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
|
||||||||||
为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落实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290号)规定,经成本监审,结合我市实际,拟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如下:
征求意见时间:7月11日-7月17日 征求意见方式: 邮件信函地址:临海市政府大楼发改局;邮编:317000 传真:0576-85112470 电话:85112473 QQ邮箱:635952019@qq.com |
||||||||||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