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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6/2023-130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3-03-24
发布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3-07-10 16:35
  •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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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基层站所、局属各单位:

现将《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间,为切实做好我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清明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长:周先忠

副组长:张恒芝  许从伟  章仁撑  顾永智     

        蔡直茂  李一波    

 员:蔡宣军  尹新帜  项建亮      徐著辉

金志强  余永富  鲍志林  李利群  蔡军来

        冯尚  朱崇锋  张一鸣        

            陈献志      柯孔明    

谢国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防火科,负责综合协调、人员调度等各项工作。

二、工作措施

1、周先忠局长全面负责清明森林防火工作,副局长徐仲协助局长做好相关指挥协调工作,其他局领导按督察组安排表进行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及协助森林火灾扑救指挥。

2、局成立领导督查组、综合调度组、火案处置组、红杉湿地组、联系镇街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七个专门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处置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相关事项。

3、积极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农民信箱、LED电子屏、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宣传牌、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森防办〔2023〕5号)、《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临市委办发电〔2023〕12号)的宣传。

4、加强清明期间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开展清明森林防火工作。

5、临海市林场要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火源管控,通过强化防火巡护、加强消防宣传等途径保证火源管理这一关键环节;加强督导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做好物资准备,细化完善应急预案,科学配置防火物资,维护保养防火装备,加强防火设施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林场对所属扑火队伍、护林队伍进行全面整顿,加强安全扑火知识培训,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6、临海市林业技术推广和场圃旅游服务总站负责小芝红杉湿地清明森林防火工作,合理布局卡点、强化检查、巡查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各基层站所要严格服从市局和镇(街道)的统一调度,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

7、林场设立的卡点和林技总站设立的小芝红杉湿地卡点,需扫防火码进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基层站所、下属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清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做到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值班备勤,掌握火情情况。根据市两办文件和森防指办文件的规定,3月27日-4月9日,全局要加强值班,领导带班,保证足够人员力量待命,以应对突发事件。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立即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电话:85012667),汇总后统一上报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三)加强卡点督查,及时反馈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及时向各镇(街道)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检查结束后,在下午下班前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浙政钉汇总至局森林防火科。联系人:谢龙翔13646767279)

 

附件:1.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明森林防火安排表

          2.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明分组职责

          3.清明期间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察组安排表

          4.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察组督查重点

 

 

 

 

 

 


附件1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明森林防火安排表

指挥:周先忠      副指挥:徐仲

 

 

责任区

 

领导督察组

周先忠

分管领导8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

综合调度组

蔡宣军余永富

办公室2人、防火科1人


火案处置组

李利群

自然资源执法队

全市范围

红杉湿地组

陈献志

林技站、森防站、森管科、种苗站等工作人员

下蒋卡点

联系镇街组

 

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大洋街道


技术保障组

 

谢国胜

 

局林业技术人员

测绘大队技术人员

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



后勤保障组

高宏亮

局办公室



说明:

    1、下蒋卡点由陈献志负责,林技站、森防站、森管科和种苗站人员全体参加。

2、清明日(4月5日)抽调2-4名女同志(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到下蒋卡点协助设卡检查,清明日由局租车接送,具体出发时间由陈献志统一安排。

3、各地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如需支援的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

4、值班电话:85012667    

5、督查时间:2023年3月27日-4月9日。

 


附件2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明分组职责

领导督查组:根据市森防指要求赴责任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灭火工作。

综合调度组:可根据情况需要,抽调局任何科室干部职工。

火案处置组:指导镇(街道)做好森林火情、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红杉湿地组:负责从水库尾巴进入库区的所有人员的火种、祭祀用品收缴等工作。

联系镇街组:指导协助大洋街道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技术保障组:准备好全市范围内的地形图,对在清明期间发生的重大森林火灾,提拱技术咨询(具体联系徐骏、谢国胜、戴鑫)。

后勤保障组:在清明期间提供后勤服务保障,负责局机关人员、车辆调配及信息宣传等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附件3

清明期间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察组安排表

指挥:周先忠      副指挥:徐仲

日期

组长

成员

3月27日

张恒芝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3月28日

许从伟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3月29日

章仁撑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3月30日

顾永智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3月31日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4月1日

蔡直茂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4月2日

李一波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4月3日

张恒芝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4月4日

许从伟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4月5日

章仁撑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4月6日

蔡直茂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4月7日

李一波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4月8日

顾永智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4月9日

 

联系科室2人

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小芝镇、牛头山水库区

 


附件4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察组督查重点

(一)工作部署情况。

是否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是否召开三个会议(镇级森林消防工作会议、村级干部会议、村级老年协会会议)针对春季特别是清明前后火灾多发易发进行专项谋划、制定专门方案、加强风险研判、开展预警监测、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

(二)源头管控情况。

1、是否严格落实镇街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包括镇街机关部门人员安排、分片分村责任落实、有无签订责任状、村级干部发动、值班安排等。

2、是否按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是否结合民俗和农事用火特点,做好巡查管火人员安排(包括镇村两级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野外火源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本辖区内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是否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是否严格管控野外生产生活用火,是否及时张贴禁火令,是否对进山入林旅游、驴友等重点人群进行管控监护;是否落实群防群治,做好禁止明火上坟、倡导文明祭祀等宣传氛围营造。

3、对林区村庄周围、林区墓地周围、干道游道两侧、林地边缘责任田、林内地边地堰等重点部位的茅草及枯枝落叶,是否提早组织力量,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予以清理。

4、护林员、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是否到岗到位靠前驻防,地面巡查、高空瞭望和视频监控是否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

5、清明期间重点部位卡点设置、人员安排是否到位。重点进山道口、坟墓集中区和散落式坟墓的看守、巡查、督查人员的安排是否到位。

6、市两办文件的规定是否落实到位:2023年3月27日至4月9日,各镇(街道)工作人员、驻村干部上班到岗履职情况;市级各部门派出3名以上工作人员,由领导带班到联系镇(街道)协助、指导森林消防工作,工作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7、各镇(街道)是否严格禁售烟花爆竹。

8、是否建立防火风险台账,重点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是否有“树线矛盾”,线路老化、脱落等问题。

(三)隐患整改情况。

1、是否紧盯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认真排查、及时发现、主动化解森林风险隐患和倾向性问题。

2、是否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防扑火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是否做到案件“快查、严办”。

(四)应急准备情况。

1、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指挥流程、分级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是否完善。

2、应急值守是否到位,能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火情报告和热点核查反馈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落实。

3、清明期间扑火队伍(包括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村级义务扑火队)是否集中食宿,靠前驻防,做好装备日常检修并加强培训和演练。

4、扑火物资是否充裕,装备是否良好,通讯是否畅通,蓄水桶、智能卡哨等防火基础设施是否维护保养。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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