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28/2023-1308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
发布单位: | 临海市公安局 |
【二次解读】【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学法减分”便民利民新举措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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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目的: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交通违法累计积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推动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按照公安部印发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统一部署,“学法减分”正式上线。 依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制定的公安部印发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 1.主持人:什么是学法减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2.主持人:哪些驾驶人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持有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3.主持人:有哪些情形,是不能申请学法减分的? 部门主要负责人:1.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2.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3.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4.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6.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4.主持人:“学法减分”规则及流程是什么? 部门主要负责人:1.参加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2.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分别是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 5.主持人: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部门主要负责人: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6.主持人:如果自己的驾驶证只扣了3分,是否可以考试6次,在完成本次扣分,还预存3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这是不允许的。根据规定,只有驾驶证有扣分,而且扣分在12分以下才符合该项条件。 7.主持人: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是。“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读。 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8.主持人:完成一次学习后,任何时间均可申请参加考试吗? 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9.主持人:参加考试时长是多久?题目有多少?题型有哪些?答对多少合格? 部门主要负责人: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10.主持人:用手机学习或考试的时候接打电话,会影响学习或考试吗? 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影响,请勿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如果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或退出APP,会影响学习、考试结果。以下情形也将导致学习、考试不通过:1.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的;2.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3.实人认证未通过的;4.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6.主持人: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11.主持人: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12.主持人:对学习考试审核结果不通过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收到审核结果后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告知复核结果。 13.主持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部门主要负责人:1.本次“学法减分”无效;2. 三个记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学法减分”申请;3.加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4.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解读机关:临海市公安局 解读人:临海市公安局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解读时间:2023年6月30日 联系方式:057685288003 联系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清化路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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