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42/2023-1306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21 | |
发布单位: | 市科技局 |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海市落实 “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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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临海市落实“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海市落实“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 年)的通知》(浙政发〔2023〕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落实“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台政发〔2023〕12号)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方向,坚持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教育、科技和人才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深入实施创新强市、人才强市首位战略,以创新深化为战略核心,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以提升科技创新对高质量支撑力为关键,贯彻落实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市),为加快建设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海篇章提供强劲动能。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建成国家创新型县(市)、力夺浙江省“科技创新鼎”,打造全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标杆。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6%,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3.6%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6%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以上,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175人年。 ——高质量平台体系持续完善。加快灵江科创廊道要素集聚,将其打造为长三角医药化工产业创新策源地、台州湾科技助推共创共富新标杆、临海市产城深度融合发展引领极。争创医药健康领域省技术创新中心,引进一批知名高校院所共建创新载体。 ——引领性科技成果加快涌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强特色原料药、生物医药、制剂和关键中间体技术攻关,推动汽车零部件企业向附加值较高的电控系统、动力系统和汽车电子系统等核心零部件提升发展,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化工新材料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2项。 ——开放型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全力打造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高地,集聚全球顶尖人才2名,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各20名,科技创新基金体系不断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重大科创平台跃升行动。 1.完善实验室梯次发展体系。完善国家、省、台州市重点实验室梯次发展体系,加强高质量源头创新供给。聚焦医药化工、汽车机械等重点产业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医药化工、智能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创建台州市级重点实验室,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科研力量联合共建实验室。到2027年,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台州市级重点实验室12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深化职业学校产教融合体系。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统筹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提高专业布局与临海现代产业体系的契合度。全面推进产教融合,建立产教融合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校企协同育人水平,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提升职业学校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公办职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机制,出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优惠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支持规模以上骨干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组建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局) 3.打造多元研发机构协同体系。鼓励大企业打造新型共性技术平台,引导产业龙头企业设立省级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扶持中小企业组建研发联盟,高水平打造企业工程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争创医药健康领域省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技术链、产业链、创新链协同融合发展的研发机构布局。2023年,新建省级企业研究院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到2027年,建成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6家以上、省级企业研究院30家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4.推进创新服务载体扩面提质。深化复旦大学张江研究院临海科创园建设,加快推进复旦张江临海新材料新能源创新研发和产业化基地、航天环保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认真做好人才项目跟踪服务。深化上海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技术转移中心的项目对接,全力做好项目落实服务等相关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完善“人才+资本”“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新模式,打造功能互补的双创平台体系。到2023年,孵化场地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到2027年,新引进知名高校院所共建科创载体5家;孵化场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 1.强化关键领域技术攻关。深化“双尖双领”攻关计划,实施源头创新能力提升,滚动编制科技攻关清单,聚焦“卡脖子”难题和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组织实施科技应急攻关,着力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进口替代能力,形成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对接融通、相互促进的科创新格局。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出的重大成果,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请认定首台套产品。到2027年,新实施临海市级“雏鹰计划”项目50个以上、“尖兵”“领雁”等省级重大科技项目10个以上。2023年,实施“尖兵”“领雁”等省级重大科技项目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优化科技协作攻关机制。建立市场导向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机制,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赶超工程,聚焦联合攻关、融合创新,支持资源共享、系统集成,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作创新。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备份能力,着力提升标志性产业链韧性和抗风险水平。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建设创新联合体,到2027年,力争创建省级创新联合体1家,台州市级创新联合体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三)开展产业创新体系优化行动。 1.推进科技企业倍增提质。开展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实现“雏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度良性增长,推动具有高水平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成为省级科技领军、小巨人企业,2023年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9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到2027年,力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1500家、科技领军(创新型领军)企业2家、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实施“1125”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优质龙头企业,加快打造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雄鹰企业和“链主”企业。大力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到2027年,力争每年培育省隐形冠军企业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市场,建立技术交易市场网络,打造“互联网+技术交易”新模式。推进临海国际科创中心(上海)建设,健全“飞地招引孵化、临海落地产业化”的项目招引落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临海科技大市场平台功能,每年举办产学研活动5场以上,形成科技成果竞价拍卖等多种技术交易模式,推行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制度,2023年技术交易总额超17.28亿元,2027年技术交易总额超19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社发集团) 3.持续加快产业创新提质。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建立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和项目清单,促进科技计划项目向数字产业倾斜,以产业大脑+行业平台模式推进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创成化学原料药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县。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产业创新力。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机制,强化“战新产业+未来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力争每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快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3.7%以上;到2027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6%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 (四)开展重点人才引育用留行动。 1.强化高端人才精准招引。着眼全球视野,瞄准行业内的尖端技术人才,依托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构建全球“产业地图”和“人才地图”,汇聚高层次人才。开展“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海外人才”集聚行动,深入实施市“500精英”和特殊支持专项,大力推动各类人才自主申报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集聚一批“高、精、尖、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持续开展“百川入东海·人才聚古城”青年引才活动,培育青年大学生、青年博士队伍。深入推进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建设。2023年,新引进海外工程师2名,引进培育高端以上人才10名;到2027年,新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个,新引进海外工程师12名、各类科技人才100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科协) 2.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完善“草根”人才、骨干工程师、金蓝领等梯度化评价等制度,着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开展技能型社会建设试点和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积极承办高水平技能大赛,以赛聚才,加大技能人才表彰与宣传,政校企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赛事品牌。深入实施青年英才聚台州、重点企业聚“三高”、青年创享台州等行动。2023年,力争全市技能人才总量19万人,高技能人才超5万人,引进大学生1.7万名、博士35人以上;到2027年,力争全市技能人才总量22万人,高技能人才超6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3.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开展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形成科技人才服务“链条效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开展“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畅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坚决破除“四唯”倾向,加强机构评估、学科评估与人才评价的有效衔接,建立分类评价体系,突出标志性成果评价,保障人才潜心创新创业、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五)开展区域创新协同发展行动。 1.推进灵江科创廊道建设。围绕“一轴链接,两核共济,三区联动、五平台互促,多点呼应”聚力打造灵江科创廊道,整合提升全市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以及散布在各个企业的科创平台。建立人才、技术、设备、资金等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流动长效机制,形成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良性协同创新格局,打造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的创新创业生态链。到2027年,争创省技术创新中心1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打造“创新强市”。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引导镇(街道)树立创新制胜发展理念,创建台州市创新型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县域创新体系架构,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成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显著增强,重点科创平台能级显著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成效显著,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更加优化。力争建成国家创新型县(市),力夺省“科技创新鼎”。(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科技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在科技特派员所有镇(街道)全覆盖基础上,完善科技特派员领衔破题机制,提升科技特派员专业适配度,省市县联合选派科技特派员99人次。积极培育农业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快茶产业农业科技园区三产融合发展。2023年,新增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家;到2027年,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2家,省级农业科技园2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开展优质科创生态深化行动。 1.强化数字化改革引领。以数字化改革赋能科技发展,推广“科企飞”数字化应用系统,推动政府创新资源配置与创新主体创新需求精准对接。加快“产业大脑”赋能行业数字化改造,推进化学原料药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应用,加快特色应用场景推广落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创新链等数据综合集成,形成立足临海、辐射全省的细分行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前瞻布局一批核心专利,实施专利导航和高价值专利培育,探索专利标准融合。注重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以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服务体系为核心,推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园建设,到2027年,建成专利导航服务基地1个;力争创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打通专利快速预审通道,提高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 3.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强化全链条金融支持科技体系,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导向作用,引导更多资金投入科技领域。进一步推广混合质押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创新科技保险、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科创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积极对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和台州双创苗圃板,培育更多“硬科技”企业登陆科创板。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年质押额25亿元以上;到2027年,全市知识产权年质押额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中心、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投集团、人民银行临海市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临海监管组) 4.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完善科技激励机制,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推广建立科研人员项目、经费、成果、信用等全生命周期创新服务机制。实施科研活动全领域、全流程诚信管理,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普工作,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行,形成多部门协同支持、多层级集成联动的工作体系,以超常规力度推进创新强市、人才强市建设。建立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谋划下一步举措,不断提升全市创新发展整体效能,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科技创新支持,不断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每年增长15%以上。全面落实国家、省、台州市科技新政,加快科技创新政策迭代升级。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引导土地、资金、人才、计划项目等要素向重点领域和创新主体倾斜,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 (三)强化科技金融。大力发展科技金融,鼓励引导民营资本、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加大对本地创新创业的投资力度。推动“人才贷”“浙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人才创业险等增量扩面。加快科技银行创新科技型企业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四)加强考核评价。加强动态监测、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滚动实施、迭代完善。健全高效协同、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跟踪指导,完善以台州市乡镇(街道)“赛马比拼”活动为抓手的争先创优机制,形成齐抓科技创新的局面。
附件:
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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