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30/2023-1305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
发布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 |
关于印发《临海市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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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建设厅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为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有关问题整改,切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监管,现将《临海市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5日
附件 临海市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州市建设局《台州市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有关问题整改,切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开展临海市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彰显担当作为,聚焦当前老旧小区改造中的突出问题,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强化改造过程监管,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全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作为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十大项目之一,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工程施工、公共配套等环节中出现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针对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有力有序保障民生福祉。要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充分体现居民意愿,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着力落实长效机制,发挥好稳增长、保民生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治理内容 对照省纪委专项整治的要求,梳理群众和部门反映的问题,对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关于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0〕10号)、《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规范》(浙建城发〔2021〕5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旧改办〔2021〕8号)、《关于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办〔2020〕40号)等文件规定,重点治理信访投诉、文明施工、公共配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信访投诉方面 一是掌握底数,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市建设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前老旧小区改造的矛盾焦点,对全市信访投诉开展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活动,梳理形成临海市老旧小区信访突出问题清单。 二是公开渠道,建立信访投诉机制。畅通反映投诉渠道,设立并公布临海市老旧小区改造问题的投诉电话和邮箱。同时,结合上级交办及排查梳理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判重,及时分类交办给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避免重复。 三是合力协作,及时化解信访矛盾。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信访内容,完善投诉处置机制,建立完善“投诉受理—转办分流—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的工作流程。对初信初访案件高度重视,聚焦实体化解,强化闭环管理;对可能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的重点信访问题和重点人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初步阶段。要坚决做到一般信访问题不出街道,突出问题不出市。 (二)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一是建章立制,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做好改造中施工现场管控。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二是全面排查,重视安全隐患。按照2021年7月省建设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问题排查的通知》要求,改造前对老旧小区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对纳入改造计划的建筑本体、公共空间和存量资源进行专业测量和安全评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改造设计方案需充分考虑建筑本体、公共空间现状及老旧小区所处位置、交通条件、居民出行等情况,减少扰民,提前预防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督不到位等“粗放型”施工问题,落实《临海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加强项目各项施工环节规范性,尤其是隐蔽工程的质量,加强安全施工监督和文明施工监管,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品质。 (三)公共配套方面。 一是统筹推进,落实“最多改一次”。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联系水、电、气、路等各家管线单位,实行“最多改一次”,确保改造整体效果,重点整治空中飞线杂乱、路面坑洼、绿化杂乱,重点排查外墙开裂、粉化、脱落和悬挂物安全等隐患,并结合地方文化特色,科学制定改造提升方案,确保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安全,全面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二是整合资源,完善配套设施。对照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评估结果,联动亚运环境整治、未来社区建设、完整社区创建等工作,依据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充分挖掘存量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打造老旧小区 “一老一小”等服务场景,统筹建设医养结合、居家养老、安心托幼、智慧服务,将小区打造成美好宜居家园。 三是聚焦热点,合理解决需求。根据台州市《全龄友好型社区建设导则》,加强不同年龄段人群设施配套和建设标准的指引。积极落实台州市新修订的《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加装电梯条件等内容,完善加装电梯民主协商调解制度,从政策层面对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支持和指导。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2023年3月底前,全市范围内完成专项治理方案制定,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出台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方案,排定具体工作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2023年4月前,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具体问题“对账销号”有时间表、路线图;2023年6月底前,配合省级、台州市对治理阶段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深入推动;2023年11月底前,开展集中整改和全面攻坚。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基本完成整改,自查自纠任务和建章立制工作基本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12月中旬前,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及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治理成果保持下去,实现老旧小区改造改造良性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是做好部署落实。联系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对相关问题整改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治理要求。印发并落实好《关于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治目标要求、时限措施以及保障措施。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从保障民生工程的高度,强化履行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形成由市建设局牵头、各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街道)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问题清单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街道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同时,务必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受理、任务汇总、报表填报、信息报送、事例组织等工作。 三是加快工作推进。建立整改完成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月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工作月报、清单等报市级主管部门(见附件),掌握各单位问题排查、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工作进展情况研判,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及时做好向地方纪委监委的报告工作。落实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监管负面清单》(试行)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定额》,加强改造工作流程,夯实管理链条,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治理能力。 四是加强考核督导。加强对排查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实地抽查,进一步督导好、服务好整改工作。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对标对表,落实闭环处理,加强排摸排查、问题查处、案件处理,对反馈问题排查不力、治理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改进度滞后、群众反映意见仍然大的地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建议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1.2023年 月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 理工作月报表; 2. 县(市、区)/台州湾新区2023年 月老旧 小区专项治理问题月报表; 3. 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四张清单
附件1 2023年 月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附件2 县(市、区)2023年 月老旧小区专项治理问题月报表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注:1.由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单位填报,各成员部门及时反馈问题,联络人:陈晓鸣,13676657060 2.填写2023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数据,工作成效亦为专项治理以来的整体成效; 3.附件1内逻辑关系:(1)“推动整改问题数”≤“发现问题数”;(2)“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数”≤“制发整改通知书数”;(3)“处分人数”≤“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4)通报栏的“案件数”≥“批次数”;(5)公布栏的“项目数”≥“批次数”。
附件3 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监管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四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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