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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4/2023-1299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河政〔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1-17
发布单位: 河头镇
(农业农村政策、制度)河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头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3-05-30 09:28
  • 来源:河头镇
  • 浏览次数:

镇属各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业:

《河头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河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河头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台州市、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乘势而为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并提升治水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实现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建成区范围内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打造美丽河头,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截污纳管为重点,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中国山水画城镇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建设范围及目标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范围原则上为建成区;水质不能稳定达到V类以上的农村应当列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范围。

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镇建成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沿河排水口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劣类水体全面消除。

2023年,1月全面排查已启动,计划7月份完成深度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治清单,并组织实施,2025年底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筹备阶段(20231-7月)

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及各类污染源启动摸排调查,列出本辖区深度调查的计划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12-202512月)

在已掌握的排查底数基础上,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边排查边整改,大力推进精细化截污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和提标改造,着力深化入河排污(水)口整治。。

(三)建设验收阶段(202511-12月)

根据辖区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推进情况,向市五水共治办提出建设验收申请。具体验收办法根据省、台州市治水办有关标准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深度排查(

点、线、面、网结合,以行政村为单位,系统全面对建成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要突出建成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彻底理清管网、污染源头和排水(污)口底账。排查结果要逐项登记造册,做好固化和保存。

1、全面查清实施重点区块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雨、污水排水体制和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

2、全面查清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并绘制管网路线图。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3、全面查清污水处理设施(厂)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查明污水处理设施有无超负荷、超排放标准运行等情况,污水处理厂尾水是否存在再生利用的可行性等问题。

4、全面查清排污(水)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同时做好标识。

5、全面查清畜禽养殖和问题突出的农业种植情况,重点查明畜禽养殖、规模以上养殖主体的池塘、设施大棚、工厂化养殖等尾水是否存在直排、偷排、漏排现象,是否建立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及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等情况。

(二)详订方案(

1、要根据排查结果编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按照逐级管理的原则,建设方案需报镇治水办和排水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规划区域间的共享统筹,优化厂网布局,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有管收集、有厂处理。按照属地为主、因地制宜的原则系统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制定相应改造提升方案。

3、存在问题的工业园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基本建设单元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三)全面整改(

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治。

1、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对2年内拆迁改造和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改造的区块、排水户,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现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必须进行改造;阳台污水合流制的小区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

2、全面开展城镇和工业园区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

3、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餐饮污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深入推进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改造。

4、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5、推进截污纳管。建成区、工业园区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管网覆盖。

(四)加快建设(

立足当前、结合长远,抓紧规划实施城镇污水管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优先解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对在建或拟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新建城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五)建管并举(

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建成管网综合信息平台,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

2、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否则不得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3、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职责分工

建成区内各行政村是所辖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建设方案的组织实施。镇企办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

镇治水办(河长办)负责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组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技术组,加强建设工作的技术保障。

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全镇管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牵头并指导开展管网雨污分流和精细化截污纳管,开展相关设施管网建设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测绘与地理信息部门负责为建设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保障。

镇企办总负责全镇工业企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服务组;加强对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强化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负责指导河道水质监测、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外排环境排污口监督性监测。

镇行政执法中队牵头负责开展管网排查、管网养护、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总负责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建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服务组;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拆除,依法查处建设工地违章排水、其他排水户违法违规排水等行为的执法工作。

镇农办镇负责全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并督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协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验收及建设提升管理,充分发挥相关设施在城郊接合部等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中的衔接和补充作用。负责指导开展畜禽养殖消纳去向排查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督促开展养殖场化粪池建设以及污水处理情况。

市城投公司负责管网排查详细方案的编制及组织实施改造。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是我镇五水共治的基础性、根本性工程。各企业、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要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作为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高水平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关键之举,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建设工作由镇 五水共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治水办(河长办)组织实施。各企业、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精心组织实施

镇治水办(河长办)牵头制定相应建设方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科学编制整治方案。要深入细致做调查,精准聚焦找短板,条块结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项目表要清单化、时间表要具体到月,责任表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确保补短无遗漏,举措有实效。坚持部门协同,特别是在散乱污和低小散行业整治工作中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坚持打组合拳,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与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统筹推进。

(三)落实河长职责

全面推进河长制,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管理体制。细化河长职责,明确河长在入河排水(污)口等排查工作中的职责,落实管、治、保三位一体责任,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长效管理。

(四)落实要素保障

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标准与验收要求,确保把建设工程做成放心优质工程。

(五)强化督查考核

镇治水办(河长办)要加强对辖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行政村、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对2次以上督办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和纪律处分。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五水共治重点考核内容。

(六)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建设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企业、商户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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