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新型帮共体以及省厅和台州市的要求,经研究,拟开展临海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各镇街根据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形势以及各行政村撤并的实际,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认定上报: (一)低收入农户数量占全村户籍人口数5%以上的村; (二)低收入农户绝对人数达到 50人以上的村; (三)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相对滞后的困难村; 二、具体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通过在辖区内全面认真摸排,核实低收入农户数量、占比,行政村经济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等情况,按照行政村申报、乡镇初审、临海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的流程,实事求是,规范开展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应纳尽纳。 请各镇街于 5 月26日前将《临海市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 )书面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审核确定。 联系人:汪晓丽;电话:0576-85385593。 附件:临海市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临海市乡村振兴局 2023 年5月19日 附件 临海市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镇(街道)(公章)
填表说明:表中所填数据截止时间为 2022 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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