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22/2023-1297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23 | |
发布单位: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临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公告 | ||||||||||||||||||||||||
|
||||||||||||||||||||||||
临文广旅体告﹝2023﹞10号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5月23日受理临海市合悦娱乐中心提出的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6日止: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公告形式和范围 1、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 2、现审批场所附近 三、相关法规、规定 (一)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1.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3.居民住宅区;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9.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5.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原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新设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三)《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游艺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距离测量方法的通知》浙文旅市〔2019〕7号规定要求“新设立游艺娱乐场所出入口距中小学校园出入口交通行走距离不少于200米。”2021年6月1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幼儿园周边,各地对新审批的游艺娱乐场所的距离、测量方式参考中小学校规定执行。 (四)《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57号)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中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有关场所规定含义理解和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及测量方法,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前已开设在幼儿园周边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机关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或变更时,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切实落实不得在幼儿园周边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要求。 四、对举报或反馈意见的要求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审批机关名称)窗口反映。 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告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通讯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凯歌路6号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110室 联 系 人:葛霞、钱俊书 联系电话:0576-85280133
公告机关:临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 |
||||||||||||||||||||||||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