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0/2023-1291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民事〔2023〕6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30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临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大洋街道桥东村建造乡村公益性墓地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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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大洋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大洋街道办事处关于要求建造大洋街道桥东村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临大洋办〔2023〕8号)已收悉。因《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的函》(浙改革项字〔2022〕328号)项目中的公路改扩建要求,需对你街道桥东村涉及的1145座坟墓及不可预计的老坟进行迁移、安置。为使该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经研究,同意大洋街道桥东村村民委员会为建设单位,建造乡村公益性墓地一处,用于上述坟墓的迁移、安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为大洋街道桥东村村级墓地,性质为乡村公益性墓地;选址在大洋街道桥东村大浪坑山地块,墓地建设面积为16亩,建设资金由大洋街道桥东村村民委员会自筹,并做好经营管理。 二、墓穴建设标准和绿化要求:墓穴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骨灰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双穴不得大于1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公墓建成时,墓区绿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建成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80%”,建造小型、生态、美观的公墓。 三、公墓实行严格管理,建立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管理人员。 四、你街道接到批复后,应依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办理土地、林业(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手续,并在相关手续办妥后报我单位审批。 特此批复。 临海市民政局 2023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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