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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28/2023-1283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3-09
发布单位: 临海市公安局
【交警工作】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二)
  • 日期:2023-03-09 09:12
  • 来源:临海市公安局
  • 浏览次数:

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严处是主基调

逆向行驶

在开发大道与柏叶路路口大洋交警拦下了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对驾驶员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50元的罚款。

不戴头盔+违法载人

在临海大道与奋进街交叉口朝阳超市前,大田交警拦下了一辆未戴安全头盔且违法载人的电动车,并依法对两项违法行为做出罚款40元的处罚。

闯红灯

在涌泉镇炉头村红绿灯路口王老汉闯红灯被涌泉派出所交警当场查获。

违法载人

桃渚交警巡逻至桃渚镇湖岸路与东洋大道交叉口,发现驾驶员张某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交警对两人进行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两人也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下次不会再犯。

     不戴头盔

崇和路灵江路路口时,李某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路口执勤的古城交警拦下。

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括苍镇351国道长潭村路段括苍派出所交警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连忙将其引导到非机动车道内。

 

“就3月6日检查情况来看,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仍然屡有发生:一些电动车驾驶人把安全头盔放在座垫下或挂在车头上当摆设,看到路上有交警才拿出来应付一下;有的虽然戴了头盔,但安全扣没扣上;还有的拿工地安全帽充当安全头盔……这样的情况都是违规的,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都要予以纠正和处罚!”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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