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台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以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发展能力为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和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经研究,现将做好2023年度台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台州市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 二、申报范围 (一)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品牌打造、品种引进、品质提升、数字化推广应用、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仓储保鲜、产销对接等产业链建设;发展农家乐、电子商务、光伏发电和重点帮促村发展集体经济等。 (二)补齐必要的乡村建设短板。包括水、电、路、网等必要的配套设施,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公厕等其他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 三、申报要求 (一)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自愿申报,各镇(街道)要充分论证,筛选出前期准备充分、政策处理完备等条件成熟的项目,切实能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低收入农户增收。 (二)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需经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变更,申报项目需按规定期限完成。 四、申报时间 各镇(街道)审核后于3月3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同时浙政钉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汪晓丽。 附件:1.《台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申报表》 2.《台州市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名单》 临海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台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申报表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市乡村振兴局、镇(街道)、村各留一份。 附件 台州市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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