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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43/2023-123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02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日期:2023-02-02 16:20
  •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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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发布以来,我们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下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的通知》(中法办密电〔201918号)中共临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2年法治临海建设重点工作》等文件精神等精神,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对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2022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数字化改革。我局打造浙里实践数字化应用,集成50个部门、63个镇街社区和500多家企业的实践岗位1.2万余个,打造从岗位对接、职业成长、政策激励到引才就业的社会实践全链条,夯实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引才留才基础,有效解决学生社会实践缺少规范统一平台、成果运用不足、精准就业两张皮等难题。在浙江省发改委数字社会双月路演中评价得分全场第一,入选全省第八批数字社会案例集,并获评浙江省人社系统最佳应用许可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实现率100%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开展涉及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取消限制性、排他性规定,健全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

3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加强浙里办”“浙政钉本地化功能集成优化,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应用,100%以上的政务服务办件实现网上办理。

6.优化养老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尽可能优化网点布局、完善网点功能,健全养老服务体制,方便养老保险办理,加快形成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2.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规范性文件实现动态调整和信息化管理,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信息化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报备案制度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指引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划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2.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3.落实重大决策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激励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

4.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5.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伦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6.严格执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7.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调整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积极培育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最佳实践。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开展局内案件评析和讨论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亮证执法。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的执法力度,严肃惩处拖欠工资违法犯罪行为,窗口受理投诉73件,12345热线1129件,110联动775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嫌犯罪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2件,全年共为2987名职工追回工资5541.62万元。

2.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统一使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检查企业19家,参与现场执法检查掌上执法率达到100%。持续推进轻微违法事项告知承诺制和非现场执法,注重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让执法既有刚性、又有温度。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6.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既要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也要接受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及时反馈监督建议,今年共处理法院对劳动仲裁的司法建议2件,进行有效沟通后按期予以书面答复。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内部监督体系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有效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以最多跑一地改革为抓手,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强化乡镇四平台运行管理,将劳动争议调解融入到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专职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建设。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探索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前的调解工作,逐步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3.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水平。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受理前或受理中的调解工作,推进行政争议调解运行质量。提高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双下降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差距,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先处罚后调查等现象,执法记录仪运用普遍。面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落实执法记录仪使用制度。

2、执法过程中对证据的认定不够严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贪省力的现象,调查不够细致、全面,造成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不够严谨,存在就轻处理的现象。

3、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还需深入。依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各科室进一步落实宣传责任,运用互联网等高科技形式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同时注重相关资料的积累。

三、2020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人力社保部门是重要的民生保障部门,各类政策繁多,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使各项工作充满着变数和挑战,我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修身立德,忠诚履职,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求取共识、凝聚合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主要工作有:

1、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情况。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8认真执行集体学法制度并积极参与学习,牵头制定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参加公务员网络学院学习,积极参加本系统业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并认真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均取得优异的成绩

2、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编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落实信息公开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专门聘请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王翔东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及诉讼活动2022年度,共开展全市性专项行动检查5次,检查企业3000多家次;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19次,全部通过掌上执法进行,掌上执法率达到100%窗口受理投诉73件,12345热线1813件,110联动775件,共为2987名职工追回工资5541.62万元。立案25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移送公安部门立案2件。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履行普法责任制情况。认真贯彻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就业服务等主要职能科室结合自身的日常工作,通过街头法律咨询、送法进企业以案释法等形式,有重点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人力社保部门的相关政策,受教育人次在2.4万人以上.

4、遵纪守法情况。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36条办法,强化自我约束时常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并督促抓好检查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平时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从自身做起,努力做好表率。

5、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按规定进行规范性文件报备。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行政处罚、许可、结果网上公示等工作;

2继续推进劳动争议纠纷案前化解工作,确保案前化解率达到90%以上;

3、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协调工作;

4、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编制起草及年度计划实施工作继续聘任常年法律顾问,组织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做好执法证件考试、换证工作;

5、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对劳动监察、劳动关系等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案件质量进行评查;

6、继续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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