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9/2023-1328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12-05 | ||
发布单位: | 汇溪镇 |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办理流程、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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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办理流程、保障标准 流程: 1、提出申请 个人或由村委代为向户籍所在地镇民政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材料: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临海市社会救助申请人承诺书、浙江省社会救助入户调查表,其他辅助材料等。 2、镇受理审核 户籍所在镇自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在村民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民政局审批。 3、市局审批 市民政局收到镇初审意见和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保障标准: 低保救助实行低保金差额补助,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80元)的差额确定。 特困人员办理流程、保障标准 流程: 1、提出申请: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材料: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市民卡、残疾证等复印件;法定赡(扶)养义务人或亲友承诺书、临海市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临海市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审核表、临海市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协议书(集中、户院挂钩)、特困人员供养经费代领授权书。 2、镇审核: 镇人民政府受理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公示7天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3、市局审批: 市民政局全面审查镇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临时救助办理流程、保障标准 流程: 1、一般程序 (1)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临海市社会救助申请人承诺书;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因灾损毁实地照片 (2)镇街道调查核实 (3)市民政局审批并反馈 2、紧急程序 (1)镇应先进性救助 (2)告知民政局 (3)补办相关手续 救助标准 (1) 根据困难程度和解困期限,每人按照当地月最低生活标准的1-6倍给予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 (2)对于特别困难的,可给予当地月最低生活标准的7-12倍的临时救助 (3)对于重大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标准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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