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和实施渔业产业发展政策,编制和实施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海洋捕捞、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渔业和远洋渔业的发展。指导渔业产业项目的谋划和组织实施。承担水产养殖证核发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开展水产苗种的质量监督。组织实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渔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指导渔村、渔业经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减轻渔民负担工作。负责市本级渔业项目管理,负责上级扶持渔业项目的申报、审核和实施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渔业经济的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负责开展渔业资源保护、水生野生生物保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指导“三场一通道”建设,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负责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渔业领域“五水共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工作。负责减船、双(多)边渔业协定实施等工作。指导市水产流通加工协会、市水产学会党建、人才、安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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