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具体工作,协助拟订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全市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审验、核销、销毁等工作。
(二)负责部分财政票据印制和领用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负责财政电子票据标准的组织实施,推进全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负责全市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财政电子票据的赋码、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等工作。
(五)完成临海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