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农业农村、水利、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相关财政支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和市级气象补助经费。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指导归口行业事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管理相关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