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审核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全市国有独资(控股、参股)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以及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审核、审批。拟订全市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负责全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工作,制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管理。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