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上级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负责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