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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门港支线二期项目支线栈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8 15:32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8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0576-85932523 邮编:317000

报告书名称编制主体申请用海主体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
头门港支线二期项目支线栈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宁波市甬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临海市大竹山岛西北侧海域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透水构筑物0.1552公顷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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