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21/2023-1326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29 | |
发布单位: | 市供销社 |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务公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临供〔202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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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目前,网络安全事件频发,对我单位处置政务公开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及时处理政务公开突发事件,提高反馈效率,降低事故影响,保障公众网络舆论环境清明,特制定本预案。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2号) 三.制定过程 ①2023年8月21日,形成草案; ②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9日,征求意见,收到0条意见反馈; ③2023年8月31日,正式发文。 四.主要内容 如遇政务公开突发事件,按照下图所示流程进行处置,做好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协调处理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分析论证并批准后,终止流程。 五.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海市供销联合社合作社。 六.实施时间 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咨询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99号 解读人:临海市供销社党委委员 陈海 咨询电话:0576-85114281 解读时间:2023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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