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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7/2023-1324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1-16
发布单位: 沿江镇
临海市沿江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救济渠道等信息的公示
  • 日期:2023-11-16 11:13
  • 来源:沿江镇
  • 浏览次数:

一、执法主体:临海市沿江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蒋才军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沿江镇

办公地点:沿江镇府前街2号

监督电话:0576-85993312

邮编:317022

二、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2.复议机构:临海市人民政府
(二)行政诉讼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2.诉讼法院:临海市人民法院


附件:1.沿江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doc

          2.沿江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doc

          3.沿江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doc

          4.沿江镇行政执法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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