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执法主体:临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戴健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江南街道
办公地点:临海市江南大道21号江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76-85178432
邮编:317000
二、 救济渠道(一)行政复议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2.复议机构:临海市人民政府(二)行政诉讼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2.诉讼法院:临海市人民法院
附件:
江南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doc
江南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名单.doc
江南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docx
江南街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