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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68/2023-1324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1-16
发布单位: 江南街道
临海市江南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及救济渠道等信息的公示
  • 日期:2023-11-16 16:07
  • 来源:江南街道
  • 浏览次数:

一、 执法主体:临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戴健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区域:江南街道

办公地点:临海市江南大道21号江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76-85178432

邮编:317000

二、 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2.复议机构:临海市人民政府
(二)行政诉讼
1.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2.诉讼法院:临海市人民法院

附件:

江南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doc

江南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名单.doc

江南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docx

江南街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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