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临海市2020年至2022年建筑垃圾处置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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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临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0日至7月11日对临海市2020年至2022年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台政发〔2011〕45号),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本市建筑垃圾处理的工程项目核准备案、运输企业核准备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工作。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综合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履行管理职责,处置过程中基本能依据规定进行管理,缓解了本市建筑垃圾处置难的困境,减少了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但在建筑垃圾消纳能力、处置、审批及监管等方面还存在部分缺陷,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垃圾规范化消纳能力薄弱。 1.消纳点紧缺且正规消纳场容量已饱和。一是镇街存在尚未建成临时消纳点现象。二是新增大型渣土综合调运项目未正式运行。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推进慢。一是5家资源化利用企业未纳入监督。二是4个资源化利用场所未正式过审。 (二)建筑垃圾存在违规处置行为。 1.市内渣土存在未经核准擅自处置现象。 2.市外渣土跨区(县)非法倾倒现象严重,难以监管到位。 (三)建筑垃圾审批、监管规范化程度不高。 1.工程渣土项目审批及批后管理不严谨。一是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未纳入监管。二是审批档案资料不齐全。三是审批核准不严。 2.运输车队审批管理欠规范。一是审批档案资料不齐全。二是未按临海市实际出台运输车队信用考核制度。 3.消纳场、运输车队监管不到位。一是6家运输车队停车场出入口均未硬化,均未安装冲洗设施。二是1家垃圾分拣中心未配置洒水等防尘设施,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临海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市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一是推进镇街建成临时消纳点、将资源化利用企业纳入监管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二是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坚持开展建筑垃圾常态化工作,加大力度整治非法乱倾倒现象;三是规范建筑垃圾相关项目、车队、消纳场管理,补齐完善各项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综合执法局自行向社会公告。 临海市审计局 2023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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