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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35/2023-1225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1-09
发布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日期:2023-01-09 17:15
  •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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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市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深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卫生健康监管职能

1.依法推进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体人员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根据国家、省、市工作安排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防控策略,实现常态化精准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快速转换。依法落实全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院内感染管控,严防出现院内聚集性疫情。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和指南,做好技术支撑,指导全市各单位科学防控疫情。完善疫情处置队伍和检测队伍人员、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培训等工作。紧密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按照“全网覆盖、分级管理、网格分块、责任到人”的原则,实施驻村(社区)健康指导员三级网格化、闭环式管理,全系统1166名党员全部进驻网格,全力筑牢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网,以党员干部为主要力量的网格督查小组累计出动督查指导18656人次,多轮覆盖全部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依法对诊所、卫生室、门诊部等基层医疗机构以及足浴、沐浴等场所开展重点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闭环管理规定,管好小门;对全市公共场所、学校等开展防控工作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督查基层医疗机构等各类场所7800余家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80余份,对52家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健康临海微信公众号以及《今日临海》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疫情防控安全防患意识。

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办事流程,减少申请材料,落实一次性告知,积极推进“证照分离”事项落地,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服务平台工作,积极认领机关内部办事事项,推广应用政务服务网,加大宣传,让更多办事群众和企业了解“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积极落实“无证明城市”各项要求,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都不用跑是常态”,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取消涉及办事事项共12项、证明材料25件分三批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取消了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设置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机构校验、医护执业注册实现了全流程网办,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持证率达100%,“掌上办”“网上办”成为了常态,实现政务服务网办率达到85%以上。我局卫健窗口与市监部门对接,落实了“证照并销”工作,积极推进了“智能秒办”--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事项在我市落地,对放射诊疗许可(新发证)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方式进行办理,缩短了审批时间;另外,对于中医诊所的许可管理变为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了办事流程,减少申请材料,提高了服务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3.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放宽准入,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积极落实文件要求,逐步落实对诊所的管理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不再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鼓励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的属地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加快社会办中医类机构发展。

4.抓健康台州、健康临海建设。深入实施健康临海专项行动,召开健康浙江考核部署会,分解落实考核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创建。

(二)提升依法行政法治化水平

1.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开展行政机关合同的法制审查工作,加强对局机关签订合同的管理,全年共审查合同23个。

2.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依据《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临依办〔2021〕5号)要求,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上报。加强梳理涉及公平竞争审查文件,认真实施公平竞争审查。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浙江全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范围,充分发挥律师团队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疑难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及重大合同协议签订中的作用。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审核细则》等,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落实监管职责,严格着装规范、规范执法行为,实施全过程记录、加强文明执法、保障执法公正,从后勤保障、执法业务、文化建设等三方面同时推进创建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于2021年3月顺利通过省级规范化卫生监督所的评估审核,达到省规范化建设要求,同时以此为契机,继续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丰富“七室一中心”内涵,努力提升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

2.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目前,我局已考取行政执法证60人,另有今年10月新进人员1名,正在报名考证中,总行政执法持证率98.4%。

3.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为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创新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配备执法记录仪33台,调查询问室一间,配置同程录音录像设施一套,保证了执法公正,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在执法文书、信息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证据保存、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及日常执法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的情况进行音像记录,确保所有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到全程跟踪管理范围。建立了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制度,确保作出执法决定前,审核各环节文字记录的同时可根据需要调阅相应的音像记录资料。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规范事中、加强事后公示。在临海政务服务网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及时上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到司法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5.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部门及责任,配备法制审核人员4人,满足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承办部门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明确审核流程,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承办机构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并将法制审核书面意见入卷归档。2022年共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65件。

(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1.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等。2022年,我局共收到党代会提案共3件,主办3件;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合计55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13件,政协提案主办28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2.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信息、行政执法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行业公共服务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并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采购招标信息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等内容。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等信用信息上网公示工作,行政处罚信息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的实时对接。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照要求进行公开答复。

(五)强化普法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普法宣传制度化。按照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普法联络员,各级党委(组)、党支部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法制学习,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健康临海微信公众号上开展12期以案释法专栏。

2.利用主题活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普法力度。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宣传周、校园爱眼护眼健康专题讲座、进企业职业病法制宣传知识讲座、“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在“健康临海”、“临海市卫生监督所”公众微信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展板等载体上开展有关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安全生产以及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等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流动人口、管理相对人对卫生健康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3.“以案释法”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每月精心筛选1个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以典型案例指导执法实践、教育执法对象、警示服务对象,以提升以案释法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向社会公众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案例重点内容包括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法律评析和法律链接。全年共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1个。

4.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91件,罚没款共计266.28万元,大要案47件,执法效能监测排名并列全省第1名。严肃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全年共受理84件,办结率100%。行政复议案件2件,1件为行政处罚案件,另一件为申请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书均维持我局的决定;2021年12月接到1起行政诉讼案件,我们积极落实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案件已审结,临海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和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并确保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没有发生大规模上访。

2022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我们经历了疫苗接种、动态清零、逐步放开,经历了大规模核酸检测、健康驿站隔离、定点医院治疗等防疫政策的变化,整个卫健系统承受住巨大的工作压力的和心理压力的同时,以毅然决然的决心,抵抗住了疫情一波又一波的冲击,带着病痛以舍我其谁的精神挡住了疫情第一波高峰的来临。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2544件,比去年增加1757件,增长率为223.25%。其中来电1610件(12345平台),增长率为202.63%;来访0件,同比下降100%;来信13件,同比持平;网上投诉917件,增长率为290.21%。所有信访件均做到了及时受理转交、及时告知、及时办理办结、及时送达、及时回访,并耐心向信访人解释说明信访事项及调查处理情况。全年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75起,调解成功率100%。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原因: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依法行政和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拓宽,“谁主管、谁普法”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原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数量庞大,医务人员和行政工作者在从事卫生健康专业和管理过程中对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的依从性较低,普法宣传教育还不够,效果有待加强;三是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原因:监督执法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执法车辆匹配明显偏低,仍然存在执法监测设备缺乏和有效利用的矛盾。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扣法治临海建设相关工作要点,依法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遵纪守法,未出现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

1.党政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依法行政责任。规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及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执行力和目标的实现率。

3.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卫生健康系统各个领域,不断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推进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落实执法职责,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坚持抓基础,提升卫健依法治理能力。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行法治宣传教育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度。二是加强执法队伍执法用法。以创建“学习型”单位为目标,坚持开展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例会,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政治素养、勤政廉政、为民服务和创新意识,2022年度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的网络培训学习任务3317个学时。三是加强医疗机构知法守法。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四是慎终如始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和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项防控指令依法依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5.坚持抓执行,依法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各类违法行为,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尘肺病专项攻坚行动和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行动。

6.坚持抓监督,推进法律监管落实到位。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并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采购招标信息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等内容。根据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有关工作部署,开展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网公示工作,行政处罚信息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的实时对接。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不断健全卫生健康信访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及时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领导班子信访接待日安排表并对外公布。

7.坚持抓改革,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以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卫生健康各项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1.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切实增强我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法制审核,定期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深入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律,着力构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能力,提升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水平。

2.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协同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加强“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非法行医等医疗健康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信用数据归集,加强信用信息报送;强化信用信息的使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提升行业诚信意识。

3.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拓宽普法宣传教育阵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增强卫生健康系统全员法治观念。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为建设“健康临海“法治临海”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临海市卫生健康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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