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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04 15:28
  • 来源: 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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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17620/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东方大道99号1139办公室,电话:0576-85115996,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积极推进经信工作政务信息公开的落实,以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全年共发布信息116条,其中,重点栏目发布信息统计如下:政务工作22条,重点工作16条,社会监督26条,专项资金9条等。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今年发布8条决策征求意见,均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征集听取公众意见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2. 管理公开:今年无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专栏更新。新增4个行政执法人员公开信息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

3. 服务公开:今年共公开22条政务工作,公开重点工作信息16条,公开内容包含服务事项等。

4. 结果公开:今年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工作报告与重大决策跟踪反馈等均按时公开。今年我局社会监督版块共公开公示26条结果,全年工作总结共发布2条。工业经济发展的 “十四五”规划1篇。另外,我局对8条政策文件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并公示相关反馈结果。

5. 执行公开: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内容和办理结果公开上传共计9条,发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内容1条。财政信息共有9条,包含部门决算公示3条,专项资金使用动态6条。全年在重点工作一栏上发布3条防疫工作信息,政务工作一栏发布5条防疫工作信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栏目发布工作推进情况1篇,在“政策进万家进万企”发布动态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环节,做到依法依规、准确及时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安排专人专职对网站定期进行更新自查,严格落实栏目更新时限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标准。

2. 数字化管理:结合临海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针对工作信息、数据及时发布,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3.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今年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发布规范信息遵循相关规定,做到内容准确无误。      

4. 规范性文件清理: 经信局未发布清理意见。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今年专题专栏热点专题共发布4条(“优化营商环境”栏目发布工作推进情况1篇,在“政策进万家进万企”发布动态3条。)

2.网站集约化:构建基于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原则。

3. 网站监管: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监管。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并加入个人考核当中。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违规行为,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年度未发生被上级部门追责情况。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内信息公开工作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内部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和内部运行机制,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本级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务公开问题如下:1、重点不突出、不具体。公开内容过度的简单化或过度的复杂化,专业术语太多,不通俗易懂;2、公开的内容与范围不够广泛具体,对于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务信息未及时公开。采取的方式片面化。对于民心所向的问题透明度并不高,多为事后公开。政务公开方式单一,政务公开效果不理想。

2023年我们将合理借鉴其它单位优秀经验做法,严格按制度办事,更好的保障政务公开的运行。将政务公开具体化,方式多样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以实现,更好地协调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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