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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58/2023-000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1-04
发布单位: 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 日期:2023-01-04 08:50
  • 来源:市教育局
  •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部门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不断深化学校安全工作改革和发展,在维护和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树立典型,促进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表彰一批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范围

(一)先进集体: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二)先进个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从事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组织健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预案齐全,安全专项经费有保障。

2.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有部署、有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安全工作扎实,防范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档案规范健全并实行痕迹化管理。

3.成效显著。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断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不断增强。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状况良好,师生安全意识较强,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师生行为习惯良好,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平安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和掌握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勤奋,锐意进取。

3. 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违反学校安全的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师生的利益和安全,在干部和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4.积极投身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服务意识强,在本职岗位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5.专职或兼职从事学校安全工作2年以上(含2年),在本单位近3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采取自下而上评选程序,评选表彰工作分为初评上报、审定和表彰三个阶段。市教育局对初选上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经研究审定后进行表彰。

(二)评选要求

1.各学校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逐级审核,对初选先进个人,要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要控制在1000-1500字之间,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一式1份,签署组织意见并盖章后,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管科。联系人:阮敏辉,联系电话:85311936。

四、表彰名额和办法

(一)表彰名额:本次表彰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60名。先进集体申报以镇(街道)中学、中心校、中心幼儿园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及古城街道各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先进个人申报以各单位(含片中、完小、分园)学生总人数为基准,学生2000人以下可申报1名、2000人及以上可申报2名。

(二)表彰办法: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教育局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临海市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临海市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临海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临海市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


 

 

 

 

可附页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日

备注


附件2

临海市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可附页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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