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2年度工作报告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18 16:45
  • 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卫生健康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281号,电话:0576-85188207,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增强信息透明度。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7条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以来,在临海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737条,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处罚结果信息414条,“健康临海”公众号公开信息420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决策结果及时公布。今年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上级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阶段性完成抽查工作并及时公开结果。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及总结。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临海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全部完成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卫生健康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积极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公开工作,在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充实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卫生服务等信息954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将制定过程动态向社会公布。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2022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目前可行的规范性文件37件。

(四)平台建设

针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持续在执点专题向公众每日通报疫情,并及时公布我市当前防疫政策及动态,加大对防疫相关知识的宣传。加强新媒体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结合新《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对各科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注意查看去年年报数据,需对应起来)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缺失创新亮点,一些突发事件公开不够及时,公开质量需提高,存在语言描述不够准确、错别字等现象。2023年,我们将总结经验教训,加强与各科室沟通合作,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制度,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在加强常规性信息公开的同时,重点做好突发事件及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