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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18 08:47
  • 来源: 临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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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清化路200号,电话0576-85337321,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海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现实问题,大力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做到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个重点公开领域,确保公开信息更加贴近群众需求。依托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56411条,其中浙江政务网上公开信息107条,临海公安微信上公开信息600条,临海公安微博公开1508条,抖音宣传250条,在电视、报纸上公开信息577条,台州市局微信52条;行政许可等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248703条、行政处罚公开3499条、行政强制公开1115条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聚焦“规范化”,打造依申请公开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对受理登记、审核、处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同步管理,实现全链条可查可控。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缩短答复期限;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通过案件会商办理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时效整体提升。聚焦“亲民化”,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主动与群众对接,耐心为申请人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全年共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结转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被提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无结果纠正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对政务公开全过程、各环节进行系统规范,形成了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各信息发布部门责任,督促完善内容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真实、完整。

(四)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方面,立足公安工作,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功能,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政务新媒体方面,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应用管理工作,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不断提高群众关注度和使用率。严格发布审核,做好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检查。

(五)监督保障

坚持责任到位工作理念,明确责任分工,实现各科室负责制作本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局办公室负责拟公开信息审查工作模式,确保及时接收、高效公开。市公安局通过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2022年度,本单位政务公开满意率达98.11%,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7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99

行政强制

11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8.1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2

0

3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国家、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相比,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需改进完善: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能力还有待提升,工作主动性不强;二是政策解读内容较少,质量不高,部分解读材料流于形式;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强化各科室信息公开协调力度,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开展信息联络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二是着力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认真落实文件解读机制,做好深度解读、延伸解读。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采用音视频、图文图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政策解读多元化。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强大优势,加强互动回应,及时受理、限时回复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咨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海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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