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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17 16:22
  •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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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zwgk.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90/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东方大道221号,电话:0576-89112001,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海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公开平台管理,为市场监管工作接受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共在临海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3件,并全部完成答复,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开事项标准》,已公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11期,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

加强新媒体建设,坚持微信公众号与网站信息同步发布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出台《2022年度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8份,政务公开满意率达97.4%。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业务水平不精、日常维护频率不够及时等问题,对此,要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提升业务水平。坚持加强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学习培训,提升思想认识。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企业注册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情况,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

三是完善公开载体。加强平台管理,加大“临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与“中国临海”信息发布的关联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市市场监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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