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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16 13:43
  • 来源: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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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13921/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695号科创中心22楼,电话:0576-85381686,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主动地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决策结果及时公布。

2. 管理公开根据人事调动,动态更新领导信息、班子分工等信息。

3. 服务公开。公开监督电话、地址、邮编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与财政工作相关的舆情回应。

4. 结果公开。及时公开《临海·浙东数谷战略规划》、《临海经济开发区“十四五”规划》。

5. 执行公开。结合征迁工作、园区企业管理等工作实际,开展政策进万家 进万企”活动;及时公开熊出没文旅产业园、临海总部经济商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坚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公开共享。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本年度清理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今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涉及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方面,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网站集约化:通过掌心临海平台发布了31条动态信息,加强了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网站监管: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监管。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开发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干部职工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本年度,开发区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3、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本年度,开发区进一步加强领导,根据人事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重点工作主动公开的范围还可以更宽;二是掌心临海媒体号发布的条目和质量还可以提高;是规范性文件解读形式还可以更丰富

改进情况:2023年开发区将继续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同时,在吸收其他单位优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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