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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9/2023-1226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1-12
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市场监管局12月工作小结及1月工作计划
  • 日期:2023-01-12 09:10
  •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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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月工作小结

1、12月8-9日,省第四督查组来临督查,督查取得圆满结束。督查组一行实地督查先后走访了临海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临海科创中心、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台州府城-紫阳街)等3个点位。

2、开展涉疫物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部署各基层所(分局)加强辖区内涉疫物资市场监管,并利用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加强宣传曝光、提醒告诫。截至目前,出动300余人次,检查药店289家次,发放提醒告诫书200余份,约谈50家次。

3、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落地实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直接变更、个转企等政策。

4、运用“未来农贸市场”平台推进农贸市场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已创建1家。

5、推进商品市场提升发展,助力山区26县特色产品销售,目前,4家市场共签订合同9份,履行合同金额已达14.95万元。

6、开展商品市场年度统计分析,提出对“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应用系统的建议,形成分析报告1份;针对平台提出8条建议。

7、加强重点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管理,推动法定九大类行业主体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应备尽备;做好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案例评述。

8、评定2022年度临海市政府质量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发文公布,确定授奖3家、提名奖3家企业。

9、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改造提升,通过科所联动、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完成各类创建。目前,已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创建6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阳光小作坊”创建94家,“5S”创建72家,文旅化食品小作坊创建8家。通过大力宣传、积极倡导,目前全市已有9企业通过HACCP、ISO22000 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已指导全市11家试点食品生产企业完成CCP激活、数据录入工作。

10、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农贸市场检测室提升改造”稳步推进,开展了检测仪器厂商大比武、检测人员培训等工作,协调落实买样费用。同时,迭代升级全市27家农贸(批)市场快检设备,新增了食品安全检测一体机等多种设备,检测能力从原来的9个扩展为21个。

11、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分批次完成四个等级的划分和责任落实,对停业名单进行标异处理;并按照要求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全市62家食品生产企业、417家食品流通企业,都已按照要求激活浙食链并设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企业负责人。

12、推进食安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食安城市评定标准,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逐一核验检查,发现问题并闭环处理;并组织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以及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结合守查保对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已完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408家餐饮单位完成从业人员培训,对暗访发现问题完成整改;已完成餐饮单位排查全覆盖。

13、完成全市玻璃行业GM2D赋码转码工作。

14、对接水务集团处理立式水表强检事项。

15、开展全市年终岁尾和寒潮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加强特种设备高风险隐患闭环处置,及时处置高风险隐患。继续督促使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严厉查处“三非两超”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279人次,检查单位152家,检查设备213台,发现整改隐患23处,下达监察指令书3份,发布风险预警1次。

16、汇总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治漠工作获得市纪委高度认可。

17、深入开展医美行业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医疗美容行业开展集群行动,重点检查美容机构有无发布违法广告、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有无明码标价等行为。共检查35家美容机构,立案查处2起;联合约谈10家,指出相关问题,并签订了承诺书。

18、推进建设国家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试点工作,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完成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19、按照要求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切实提升办件质量。本月已接到各类消费投诉举报549件,均已按程序妥善进行分流处置,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0、开展星级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创建工作,全市共培育评定三星级消费维权服务站点7家,四星级4家。

21、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全年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立案16件,结案14件。

22、针对民生领域八大类、检验检测、网络市场、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12月份查办案件92件,罚没款共计43.03万元,执法绩效全市排名第二。

二、1月工作计划

1、 启动守合同重信用申报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守合同重信用申报指南。

2、 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初步确定2023年度五化市场、放心农贸市场以及星级市场候选名单。

3、 加强市场管理,督促市场主办方、市场经营户规范经营,节日市场商品充足、价格有序。

4、 组织做好浙江制造标准线上答辩,对接省标院等,组织培育库里企业,做好浙江制造标准线上答辩工作,为2023年工作奠定基础。

5、 做好2022年度“质量强市”奖励申报工作。

6、 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阳光工厂”赋码检查,继续指导CCP创建,并对取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回头看。通过后台每天检测、企业实时汇报,统一培训加一对一指导等模式,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根据各类要求开展自查和提升。

7、 继续开展绿色餐饮评价规范评价模型事项。

8、 继续开展全市年终岁尾和寒潮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督促使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三非两超”行为。

9、 督促企业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DB33T2126-2022)开展分类评价工作。

10、 利用公平在线和数字桌面开展涉疫物资网络交易检测。

11、 做好元旦春节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分流处置,确保规范办理各类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 开展“春雷”、全省涉疫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等各项执法行动,强化违法线索的监测和研判,强化行刑衔接,争取办理一批大要案并入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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