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沿江镇甬台温高速东侧、沿江大道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临海市沿江镇甬台温高速东侧、沿江大道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请广大市民建言献策,多提宝贵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9日 联 系 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3857568293 临海市沿江镇甬台温高速东侧、沿江大道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前言 为加快沿江镇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规划区块健康、有序、合理的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各相关专项规划及其它相关法规条例,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位于临海市沿江镇镇区,地块北侧为沿江镇中学,南侧为台金高速,西侧为甬台温高速、东侧为沿江大道。总用地面积18.41公顷。 三、用地布局 1、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本次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0.91公顷,占总规划用地59.26%; 2、机关团体用地(0801) 本次规划机关团体用地0.77公顷,占总规划用地4.18%; 3、文化活动用地(080302) 本次规划文化活动用地0.15公顷,占总规划用地0.81%; 4、商业用地(0901) 本次规划商业用地2.35公顷,占总规划用地12.76%; 5、城镇道路用地(1207) 本次规划城镇道路用地2.61公顷,占总规划用地14.18%; 6、公园绿地(1401) 本次规划公园绿地0.05公顷,占总规划用地0.27%; 7、防护绿地(1402) 本次规划防护绿地1.32公顷,占总规划用地7.17%; 8、广场用地(1403) 本次规划广场用地0.24公顷,占总规划用地1.30%; 9、河流水面(1701) 本次规划河流水面0.01公顷,占总规划用地0.07%; 规划用地平衡表
四、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一)对外交通 沿江镇镇区对外交通主要为过境104国道,往北连接临海市区,往南与黄岩相连。 (二)道路规划 本次规划道路以104国道为依托,沿江大道为主干道,洋浦路为次干道,文明街、殿前街等为支路。 (三)道路宽度
交叉口处理:道路交叉口均采用平交形式,干路交叉口采用信号灯控制,必要时可作渠化处理,支路与主干路相交宜右进右出交通组织管理。 (四)停车场 本规划地块内应设置车辆循环通道或采用双车道及回车场,地块内的行车路线应避免交叉。 本地块内部的停车位设置标准参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小城市标准设置。标准机动车停车位不低于20%建设充电设施,环卫车辆停车位按100% 建设充电设施。 五、建设开发控制 (一)建筑退让距离控制 地块建筑退让基地东、西边界3米,后退基地南、北边界5米。此外建筑物退让基地边界、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电力线路、地下管线等的距离,还应符合消防、环保、防灾和交通安全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二)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详见图则。 (国家2000坐标系,1985 国家高程基准) (三)建筑间距控制 (1)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2)地块内建筑物之间、建筑物与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工业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3)地块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应同时满足《临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的相关规定。 (4)新建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还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环保、防灾、工程管线和视觉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四)环境建设控制 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战略,以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基本要求,大力提倡清洁生产,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地块规划整体上体现现代建筑整齐、简约、明快的建筑风貌。地块内设半通透式围墙。 (1)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所有河流按功能区达到《水功能区规划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污水综合排放达到一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低于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控制在56db(A)以内,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控制在70dB(A)以内。 (4)绿化及水土保护:本区绿地率不作控制。 (5)污染控制指标: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 ·生活垃圾处理率:垃圾卫生处理率为100%。 六、地块控制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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