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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41/2022-1258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市委办〔202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9-01
发布单位: 市慈善总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中华慈善日”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22-09-27 11:04
  • 来源:市慈善总会
  •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以来,今年是第个中华慈善日。为进一步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传播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民慈善意识,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现就做好我市第“中华慈善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携手做慈善 ·助力共富梦”为主题,广泛开展慈善宣传和慈善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播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助我市共富高地建设

二、活动时间

集中活动时间为202291日至9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主题,开展各类特色慈善公益活动

各单位要在集中活动期间,特别是“中华慈善日”当天,通过政府搭建平台、社会参与的方式,举办形式新颖多样、地方特色鲜明、群众踊跃参与的慈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作用,支持它们依法开展各类相关活动,汇聚慈善力量,关注新农村、经济薄弱村建设,引导更多爱心企业定向捐赠。慈善组织要以“中华慈善日”为平台,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支教助学、扶残助医和安老助孤等各类慈善救助活动,广泛传播我市慈善奖获得者的慈行善举,以榜样的力量引导社会各界携手奉献爱心。全市慈善义工(志愿者)团体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教育、文化、医疗、助残、敬老、环保、城市卫生等领域大力倡导慈善公益服务,为我市共富高地建设贡献力量。

(二)创新形式,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座谈会、举办辅导讲座、与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联学、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宣传慈善事业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意义。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社区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现场宣传等宣传渠道,结合今年“中华慈善日”活动主题,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报道,展示我市近年来慈善事业开展情况、主要慈善成就、慈善公益项目社会成效等。

(三)开展慈善捐赠活动

依法开展慈善募捐,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地募集慈善资金,建设新型慈善体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等各类慈善活动,发挥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应带头奉献爱心捐款助困。广泛动员社会爱心人士、村级慈善联络站参与“慈善壹元捐”活动,传播慈善理念,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优势,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等。结合我市东西部协作,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组织、个人参与对口支援活动。

临海市的慈善捐赠活动,具体由市慈善总会负责实施并接收捐款(联系电话:0576—85288226,账户名称:临海市慈善总会,账号:201000024816349,开户银行:临海农商银行营业部,汇款请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捐款也可通过临海市慈善总会捐款小程序操作,“一日捐”具体流程如下:点开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点击黄色“一日捐”图标→依次输入相应信息(加*号为必填)→输入完信息后点击“立即捐赠”→授权允许小程序使用微信个人信息→输入支付密码→确认。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慈善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形成“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依法兴善”的良好局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引导社会大众通过参与社区慈善、互联网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投身慈善事业,传播真善美。

五、加强疫情风险防控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市防疫指挥部关于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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