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的情况说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同时,经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免费公示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群众无需自费登报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