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21/2022-1225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供〔202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26 |
发布单位: | 市供销社 |
关于印发《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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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社有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供销财字〔2021〕2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完善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结合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临海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入落实中发〔2015〕11 号文件目标任务,落实全国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中心,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做强做优做大社有企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社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增强社有企业在经营服务体系中的支撑能力,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坚持科学的改革方法。突出问题导向,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主要目标。到 2025 年,社有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形成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体现供销合作社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形成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资本布局和服务机制,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深化制度改革,规范公司治理 (四)深化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截止2021年底,临海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均已完成公司制改革。在完成社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基础上,今年临海市供销社将继续在完善社有企业治理,加强党的领导,落实董事会职权,深入推进社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等方面发力,确保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作用有效发挥。 (五)推进社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在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和临海市果品副食品综合批发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建立董事会,其余规模较小的社有企业均设立一名执行董事。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公司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加强董事会的制衡约束,提升企业运行管理水平,实现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 (六)加强公司制企业章程修订管理。要求相关社有企业于2022年底在公司章程中全面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社有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七)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投资公司于2022年拟开展三项制度改革,临海市供销社要求投资公司等社有企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推行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综合业绩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实现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职工工资总额与考核结果挂钩,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和建立完善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失职追责,确保约束有力。 (八)开展投资公司“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 对社有全资企业投资公司进行“三定”,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投资经营部、资产运维部四个科室,核定公司企业编制20人,用工制度参照国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出台《员工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薪酬管理办法》等文件,科学有序推进社有企业人员规范化管理,增强企业持续发展动力。 三、优化板块布局,完善经营体系 (九)推动社有资本向为农服务主业集中。对农资等重要涉农领域,具备一定比较优势的社有企业,统筹配置社有资本,继续保持社有资本控股地位。对长期停业歇业的社有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清理处置不具有发展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或无任何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损耗。 (十)积极投身现代化为农服务领域。围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技推广等领域,积极发展专业化农业服务企业,推动农资流通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拟成立临海市供销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从河头镇出发,区域农合联、产业农合联带动引领,打造农旅一体化综合体,以“彰显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为整体发展战略,以“产业融合、共建共享”为运营模式,提出“两带一村一体”的建设,助力打造农文旅综合服务区。拟建立“1+5+N”的服务网络建立基层服务网点,支持农产品市场运营企业统筹建设涵盖田头市场、节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市菜店等的多层次农产品市场体系,深度参与农产品供应链,开展集采集配、连锁经营,提升流通效率,推进传统业务转型升级。 四、强化财务管理,健全监管体制 (十一)加强社有企业内控管理。临海市供销社需要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明确监事会、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健全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重点完善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方面的内控机制,加强对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和法律审核把关。实施精细化管理,节能降耗,降本增效,严控企业各类风险。2022年拟开展内控体系建设2家,分别是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和临海市供销超市有限公司。 (十二)建立社有企业财务委派制度。临海市供销社在实行社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根据财务管理需要,向社有企业委派财务人员。派出的财务人员既承担驻在企业的日常财务工作,又履行市社交付的社有资本监督责任,发挥财务人员对资金运行的计划、决策、控制、考核、监督等职能作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下一步,临海市供销社将建立向社有企业委派财务负责人制度。 (十三)完善社资社企监管体制。临海市供销社目前已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下一步将制定出资人监管权力责任清单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厘清社企职责边界,明确对社资委和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内容和管理方式。 五、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小组成员的社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改革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切实把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本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十五)形成强大合力。各职能科室要全面落实社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注重政策衔接,梳理完善社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涉及的社资监管、土地变更登记、劳动保障、财税管理、工商登记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按照改革的思路和要求,完善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处置等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为社有企业改革提供有力的政策保证。 (十六)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科室及社有企业要认真抓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关于全面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社有企业改革的舆论环境。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在系统上下形成鼓励探索、善待挫折、激励成功、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附件: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大剑 副组长:陈仁洋 成 员:朱峰、林采跃、冯云迪、王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资产管理科,朱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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