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52号提案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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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汪政武、陈良友、戚国勇委员: 你们在临海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医务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提案》(第252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根据《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台政办发〔2018〕79号)的文件规定,我市目前医保报销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三级医院门诊70%,住院80%,市内二级医院门诊75%,住院83%,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门诊80%,住院86%,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可报费用限额为在职人员10000元,退休人员12000元,住院最高可报限额为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再上浮35万元。 2、根据《临海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试行办法》(临政办发〔2021〕90号)规定,新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将门诊也纳入结算平台。我市将原已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对象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全额事业人员先纳入新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内。同时规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人员目前仍由单位按原渠道结算。有条件的可参照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3、我局将积极与财政、卫健部门联系,进一步推进完善医务人员的医疗待遇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陈煜博 联系电话:89391005 邮 编:317000
临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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