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 生态环境 | > 公共服务事项 | >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
2021年临海市环境质量状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将2021年临海市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自动站监测结果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021年临海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较2020年度提高1.1个百分点;PM2.5年均值为2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持平;综合污染指数为2.89,同比上升5.1%;PM10月均值为41μg/m3,同比上升5.1%;二氧化氮月均值为23μg/m3,同比上升21.1%;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1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4%。全年361个有效监测天数中,达到一级(优)和二级(良)的天数分别为201 天、159天,占99.7%,三级(轻度污染)为1天,占0.3%。五级(重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均为0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PM2.5、PM10、臭氧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年均值均达到一级标准。大气降水pH值范围为4.74~7.92,平均值为5.68,较2020年提高4%,属轻酸雨区,酸雨发生率为18.6%,较2020年明显下降14.3个百分点;大气降尘年平均值为2.38 t/km2·30d ,略低于2020年的2.44 t/km2·30d 。 二、城市声环境 2021年临海市声环境质量较2020年基本持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53.0dBA,同比上升0.8dBA;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为85.7%,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昼间66.8dBA,较2020年同比上升0.9dBA,路段达标率100%,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 三、全市地表水环境 2021年临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与2020年基本持平,局部有所好转,污染特征为无机污染和有机污染并重的复合型污染,金属化合物污染负荷较轻。全市15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中,全年水功能区平均达标率为93.3%。其中优于水功能类别的站位有4个,占26.7%;符合水功能类别的站位有10个,占66.7%;洪家断面不符合水功能要求,占6.7%。Ⅱ类及以上水质断面为8个,占总断面数的53.3%;Ⅲ类断面6个,占40.0%;Ⅲ类断面以上比例达93.3%,Ⅳ类断面1个,占总断面数的6.7%。 按水域分析,牛头山水库、童辽水库、溪口水库、逆溪、义城港、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永安溪和始丰溪水质良好,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灵江干流、桃渚河网的监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东湖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百里大河洪家断面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水质类别为Ⅳ类,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年均值超标。湖库富营养化状态评价结果:牛头山水库和市区东湖为均为中营养。 我市红光和黄礁2个出境断面水质平均浓度均达到Ⅲ类水功能要求,浙江省对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良好。 四、镇级以上饮用水源 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牛头山水库)和备用水源地(梅岙水库、狮子山水库)水质状况均为优,21项基本指标符合Ⅱ类水功能要求,5项补充项目均符合标准。牛头山水库水质全年平均达标率为100%。12个千吨万人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按地下水质量标准评价的西北水厂总大肠菌群为四类、铝为三类,义城港总大肠菌群为四类,其他项目及其它水源地均符合二类水功能区要求。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