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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办 台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共富工坊”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5-27 09 : 19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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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农办、乡村振兴局:

    现将《关于开展“共富工坊”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农办      台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8日    

    关于开展“共富工坊”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共富工坊”建设,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为总目标,紧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扩中”“提低”改革,以“数字化+民营经济”与强村富民联动建设“共富工坊”,推动产业进乡村、农民大就业、农民大培训,打造以新农村、新农民、新产业为特点的“三新”农村共富台州模式。

    (二)工作目标

    推广黄岩区“小橘灯”暖心工坊以及临海市今年启动建设的共富工坊经验,开展以发挥农村资源禀赋、推进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的“共富工坊”建设。2022年,全市建成“共富工坊”200个,培育市级示范基地20%以上。县(市、区)建设任务详见附件。

    二、工作举措

    (一)搭建农村创业就业平台。“共富工坊”是指以促进农民就近就地灵活稳定就业为目的,把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业链、生产加工环节布局到农村,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厂房式、车间式、居家式工坊。各地要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力资源等实际,以产业项目为引领,依托当地主导产业,积极引进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专精尖配套项目,发挥市场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借助“共富工坊”这一平台,送项目到村、送就业到户、送技能到人、送政策到家,帮助农民稳就业促增收。

    (二)积极引导对接民营企业。推动产业进乡村,动员和引导一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依法纳税、企业信誉度高、乐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市场经营主体参与“共富工坊”建设。鼓励本地优质民营企业,在产业集群相对发达区域或人口聚集相对集中的中心镇、中心村,探索建设共享型“共富工坊”,为中小微市场经营主体(经纪人)提供用地、厂房、设备等标准化公共服务和个性化定制服务,发挥智能物联网、企业管理、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工坊经营成本和劳动力进入门槛,借助“共富工坊”建设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为鼓励标准化生产,对提供“共富工坊”来料加工的民营企业当年通过ISO、3C、UL等知名现代化企业认证的,给予一定的奖补。

    (三)吸纳农村劳力就近就业。促进农民大就业,引导农村留守劳动力特别是妇女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来料加工等业务,注重吸纳有就业意愿且有一定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就业,要按户需求提供服务。鼓励送原材料入户,加工完成后统一回收,让无法外出务工的农户不出门也可实现就业增收。对吸纳就业的低收入农户,按实际支付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开发“人岗精准匹配”技术,引导农村劳动力在线求职登记,根据需求智能匹配推送岗位信息。

    (四)加强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农民大培训,依托乡村振兴学院、农民学院(校)、实训基地等平台,对“共富工坊”相关组织者、经纪人开展经营业务培训,提高经营能力。对吸纳用工的普通农户和低收入农户,以及其他有就业愿望的农户,广泛开展就业前、在职、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运用农民培训一件事“台农学”数字化应用,通过短视频、直播、图文等多形式开展线上培训。对企业自主开展工坊用工培训的,给予一定补助。各地应根据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需要,拓展培训项目,调整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

    (五)大力培育市场经营主体。以“共富工坊”为平台,培养一批集技术、经营管理能力于一身的乡村振兴带头人,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为鼓励“共富工坊”市场主体进行规模化发展,优化生产加工环境,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完善人员管理机制。对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的,按实际支付给低收入农户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给予来料加工经营主体适当补助;对市场主体购置新机器设备(不包括建设厂房、购置土地),按购置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租赁村集体所有工坊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承租者一定的场地租赁费补助。

    (六)依托数字化改革赋能。加强市场供需、政府补助等信息共享,依托台州市数智金融平台对企业、工坊和农户提供融资支持。县(市、区)要依托数字乡村大脑,探索开发“共富工坊”数字化应用,对工坊的等级评定、收入状态、收入排行、政策补贴等实现实时显示、一屏掌控,为工坊的建设补贴、场地补贴、工资发放补贴、设备购置补贴等各种政策兑现提供平台支撑,从“服务、管理、信息、效益”四个维度架起政府、市场、企业、工坊、百姓之间的数字化高速路,形成开放式的创业就业和来料加工服务闭环。鼓励“共富工坊”开展线上网络接单,拓展加工业务,成效明显的,给予一定补助。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2月—3月)

    广泛开展调研,制定“共富工坊”建设实施方案和奖补政策。县(市、区)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和激励政策。对全市“共富工坊”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2022年11月)

    各县(市、区)根据前期需求调查,分解年度建设任务到乡镇(街道),落实具体项目到村到点。乡镇、村抓紧落实工坊所需场地,完成工坊基础设施建设,对接企业和经营主体,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6月底前完成“共富工坊”建设50家,9月底前完成建设100家,11月底前完成建设200家。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12月)

    对照评选标准,按照乡镇申报、县(市、区)审核、市级复核的程序,组织开展市级“共富工坊”示范基地评估验收。建成“共富工坊”市级示范基地40个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具体实施,科学统筹加强指导;市经信局、商务局、工商联、侨联等部门要加强企业沟通协调,动员和引导优秀民营企业参与“共富工坊”建设;各县(市、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细则,积极宣传发动,落实好相关措施;乡镇(街道)要搭建“共富工坊”服务中心,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推进“共富工坊”的建设和相关服务工作,对接企业和农户需求,负责工坊经纪人管理和培训。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相关部门要梳理整合行业部门政策,从项目引进、资金扶持、选址建设、用工培训、税收优惠和金融服务等各个环节,为“共富工坊”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对完成“共富工坊”建设任务的,市财政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一定奖励,其中将市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奖补细则,对工坊建设、场地租赁、设备购置、标准化生产和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等进行奖补。

    (三)加强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工坊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定期对“共富工坊”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共富工坊”建设有序规范推进。“共富工坊”建设作为市对县(市、区)、县对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2年度“共富工坊”建设任务分解表

    2.台州市“共富工坊”市级示范基地评选标准

    附件1

    2022年度“共富工坊”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区)

    完成“共富工坊”建设(个)

    1

    椒江区

    10

    2

    黄岩区

    30

    3

    路桥区

    10

    4

    临海市

    30

    5

    温岭市

    20

    6

    玉环市

    10

    7

    天台县

    30

    8

    仙居县

    30

    9

    三门县

    30

    10

    全市合计

    200

    附件2

    台州市“共富工坊”市级示范基地评选标准

    评选项目

    分值

    计分规则

    加工费发放

    20

    发放从业人员加工费总额≥50万元,得20分;每下降10万元,扣减2分。

    就业人数

    20

    以吸纳当地劳动力为主,带动50名以上农民就业的,得20分;带动20-50名当地农民就业的,得15分;带动5-20名当地农民就业的,得10分。

    低收入农户就业

    10

    吸纳5名以上低收入农户就业,得10分;吸纳5名以下低收入农户就业,得5分。

    运营时间

    10

    工坊运营时间半年以上得10分,每少一个月扣减2分。

    场地面积

    10

    加工场地面积≥100平方米,得10分;100平方米-50平方米,得8分;<50平方米,得5分。

    标识标牌

    10

    工坊具有区域特色和辨识度,按县(市、区)要求有统一的设计、统一的LOGO、统一的色调,得10分。

    配套设施

    10

    配套必要的设备(设施),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得10分。

    管理制度

    10

    工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人员信息公开,得10分。

    加分项

    10

    承接上市公司等优质民企相关业务,延伸产业链到农村,促进农村产业提档升级效果明显的,酌情予以加分,最高加10分。

    说明:“共富工坊”市级示范基地评选得分要求80分以上,根据全市“共富工坊”建设总数按得分高低评选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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