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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9/2022-122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5-20
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市场监管局全链推行猪肉无纸化交易
  • 日期:2022-05-20 08:11
  •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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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以推进“浙食链”应用落地为抓手,聚焦全市生猪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覆盖,打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链,逐步推进所有猪肉产品“上链”实现无纸化追溯。

一、明确目标,绘制“作战图”

一是强化业务协同。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的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制定猪肉交易工作规范和标准指南,细化工作推进及人员培训方案。以食品公司、批发商、市场管理员等为重点对象,开展生猪屠宰、销售单位全覆盖培训,确保追溯流转顺利进行至每个末端。

二是明确作战目标。以实现生猪产品追溯信息电子化100%为目标,督促辖区内食品公司销售生猪产品前,添加检疫证明和肉制品检验证明至报备凭证,同步向下游经营户传递,避免只传递检疫证明销售,确保生猪产品浙食链“应上尽上”。

三是逐级分解任务。结合屠宰场实际情况,明确各级浙食链信息录入上报责任人。由食品公司专人负责录入全部相关数据信息,并对一级批发商开展浙食链应用指导、培训,各级批发商逐级向下开展培训,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推送到终端商户,建立完善倒查机制。各级批发商每天定时上报零售客户采购信息,末端批发商负责将信息推送到零售商户。

二、夯实基础,绘制“脉络图”

一是完善基础信息。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猪肉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清单底数和分布情况开展精准排摸,通过现场排查及询问商户等手段,全面收集市场外猪肉经营户名单及上游猪肉批发经营户名单,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家”,确保市场内外猪肉经营户浙食链全面激活。

二是理顺渠道框架。根据猪肉来源摸底情况,理顺包含食品公司、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三级经销商的销售渠道框架,明确猪肉产品货物产地来源及流转途径。同时,建立包括农业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食品公司、批发商户等在内的微信工作群,以便及时了解掌握、解决浙食链推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是打通关联节点。重点围绕经营户、批发商、监管人员,畅通三者关联渠道。强化基层所(分局)执法人员、市场管理员与批发商一对一联络,打通监管节点;统一将全市猪肉经营户浙食链二维码汇总给各批发商户,打通交易节点;由市场管理员统一掌握全市猪肉批发商浙食链二维码,指导市场内经营户规范采购,打通订购节点。

三、共治共享,绘制“长效图”

一是落实市场方自查。一方面,以上游批发单位为首站,经过浙食链向下游经营者传送该批次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照信息,实行“凭证无纸化”,对于无浙食链的下游经营户不予供货。另一方面,农贸市场主办方通过“浙食链”市场端查看索证情况和进货信息,及时跟进异常情况,了解具体原因。

二是落实多部门联查。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指导督促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通过建立部门间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同时依托前期生猪产品电子化追溯工作培训全部署,实现电子化检验检疫凭证全覆盖,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未持有电子化检验检疫凭证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进行查处。

三是落实消费者同查。在猪肉摊位、超市等显著位置放置“浙食链”二维码,消费者只需扫码即可查看猪肉“两证一报告”(检验检疫证、产品合格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以及猪肉来源、进销时间、猪肉品种等信息,实现安心消费,发挥消费者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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