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44/2022-1210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农〔2022〕4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上盘镇西兰花农业产业强镇西兰花数字育苗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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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1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3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19号)及《上盘镇西兰花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并参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0〕20号)文件的要求,现开展上盘镇西兰花农业产业强镇西兰花数字育苗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请根据项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农业主体,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建设地点 我市范围内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符合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项目建设地点要求在上盘镇辖区内,而且必须是非粮食功能区。 二、重点扶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为200万元,拟立项3个,申报项目的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上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或升级改造西兰花育苗工厂,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额的30%。 三、申报程序与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自主提出项目申请,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文本格式见附件1。 2、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八份报送到上盘镇人民政府。上盘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人员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就项目主体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的真实性、是否粮食功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做好源头把关。初审通过后,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列入待评审项目。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积极宣传发动,组织相关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评审依照《财政支农项目(竞争类)立项评审论证表》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量化打分并排序,确定拟立项项目,核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提出评审意见。 根据项目评审意见,经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并商市财政局同意后,确定立项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并报送项目建设计划。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的建设内容必须是计划在2022年新建的,并且原则上须在立项通知下达后开始建设。2022年之前的建设内容不得纳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必须如实填报,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必须精确,不允许少建多报。 2、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保护,功能区内除粮食育秧中心等配套粮食生产设施外,其他设施大棚建设不得享受财政补助、补贴等政策,功能区内多年生经济作物、水产养殖等非粮食类财政补助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不予立项。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规范财务管理,健全会计账册。 4、项目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本及目录 2.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简表) 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提纲 4.承诺书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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