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07/2022-1210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2-04-05 | ||
发布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临海市税务局 |
市税务局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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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能 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税收工作职责,并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要加快职能转变,继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全面提高工作效能。规范税费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保障,加强税费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税费法治水平。坚持依法收税,确保国家税收安全,加强税收经济分析,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提供财力保障。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优化纳税和缴费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税务”,完善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精简审批事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税费征纳关系,使纳税人和缴费人有更多获得感。坚持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和风险防控,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费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加强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提升跨境税源管理和反避税能力,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坚持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以人为本,倾情带队,加强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完善人才强税保障机制,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 二、坚持依法行政 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和税收工作发展需要,适时提出制定或修改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行政法规、税务部门规章的建议,及时修改或废止自行制定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税费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超越职权范围。凡涉及其他政府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或报请市政府制定。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要严格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纳税人、缴费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健全规则,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和税收秩序。 三、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政策制定和贯彻落实的透明度。拟定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税费征管政策和重大决策,由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应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应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市局领导成员要主动谋划政策举措,狠抓落实,解决矛盾问题,加强工作推进,确保政令畅通。市局各单位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台州市税务局和临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完善政策配套,加强协同攻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局内各单位的督查督办,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健全限期报告、检查复核、督促整改、情况通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动台州市税务局和临海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 四、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权益、公共利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税费规范性文件、税费管理制度办法,除依照规定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要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要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密切关注社会和市场反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疑释惑,稳定预期。 五、健全监督制度 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依法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明确责任,限时办结,主动公开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监督工作。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依纪依法查处并及时整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向台州市税务局和临海市委市政府报告。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办理工作,加强指导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税务行政行为,依法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重视人民群众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市局领导成员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全局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激励约束、容错纠错机制,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工作纪律 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台州市税务局、临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局工作要求,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市局主要领导和其他局领导出访、市外出差或休假等,要按照台州市税务局和临海市委市政府规定报批并办理手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外出差或休假等应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并报局长批准;其他中层干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审批。市局要加强考勤管理,考勤情况纳入公务员考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税务系统保密规定,依法依规履行保密责任,保证国家秘密和税务工作秘密安全。 七、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负责地按程序和时限办理,不符合规定的事项不得办理。对推诿扯皮、拖延及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以及损害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和执行上级工作安排,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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