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临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生源地反馈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临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生源地 反馈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6号)精神,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生源地反馈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初一年级,高中阶段高一年级,根据生源地分类要求,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原始成绩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报,市教育局分类汇总数据后,于1月20日发布成绩。
临海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