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滨海第一大道东侧、北洋七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请广大市民建言献策,多提宝贵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日-2022年4月6日
联 系 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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