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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2年3月2日拟对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配套危废焚烧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3-02 16 : 04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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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232日拟对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配套危废焚烧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配套危废焚烧项目

    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八大道5

    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

    为实现自身固废的减量化,海翔川南公司拟投资 7000 万元,在南洋涂厂区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 100t/d 危废焚烧装置(年处理能力为 30000t/a),其中固态及半固态危险废物 30t/d,液态废物 70t/d,配套建设一套 120t/d 单效强制循环式浓缩蒸发器(用于蒸发浓缩海翔川南公司高浓工艺废水,浓缩得到的废液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置) ,同时建设用于生产原料存储的甲乙类仓库各两座。

    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相关单位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定期排放的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运送至海翔川南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再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

    废气:焚烧炉烟气经“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烟气加热+活性炭吸收”工艺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料坑收集的废气引至焚烧炉作燃烧补风,当焚烧量未达到设计值或停炉检修时,多余部分废气与危废中转间、斗提进料区废液上料区、单效蒸发母液放料间、储罐区以及危废暂存库1等区域收集的废气一起接入“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2及危废暂存库3的废气收集合并接入“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其他固废通过清运、外售等方式处置。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33日至2022311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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