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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1/2022-119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2-16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日期:2022-02-16 16:41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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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各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时任对我市审计建议出台农村集体大额资金存放管理制度给予批示肯定,临海市农业农村局获评省农业农村系统农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成功创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全省市场监管执法成绩突出集体。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是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吉林通化县、上海杨浦区、贵州六枝特区、贵州七星关区、安徽涡阳县、贵州开阳县、四川蓬安县等7地签订通办合作协议,实现424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可办;建成企业服务中心3家,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可办事项数200项、古城两水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可办事项数102项、浙东休闲城企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可办事项数76项。实施“一件事”改革,细化办事场景,完成省定41个“一件事”梳理,实现办事从“多个部门”到“一个部门”转变,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上线,全年累计办件量达35.4万件。在台州市率先实现商事登记全市通办,发出全省首张跨县市营业执照,台州首张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资产后勤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全市机关内跑改事项290项、46个“一件事”事项在平台上线。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推进“受办”分离改革向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延伸,以白水洋镇和汛桥镇试点运行模式为基础,打造“一镇一品”特色服务,实现综合自助终端镇(街道)全覆盖。

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务服务事项2012项,承诺压缩比为95.37%。在全省率先实施“涉税流转事项审核前移”,全市涉税事项即时办结率达99.4%。涉税即办事项占比提高至82.29%,流转事项承诺压缩比在省均64%的基础上提升至85.21%。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信用承诺制度构建,巩固“无证明城市”改革成果,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推进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全面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行“多证合一”,梳理1.0版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518项,进一步压缩企业平均开办时间至8个小时以内,位列台州市第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随机抽查次数6302户次,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处置率100%。

三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依托5G技术支撑,加快构建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完成5G智慧政务大厅改造工作,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设置“一次跑不成”投诉专窗,开展办事满意度全程管控,印发《临海市行政审批“好差评”工作方案(试行)》,开展“好差评”专员管理,好差评主动评价率9.97%,按期整改率100%。持续加强“浙里办”“浙政钉”本地化功能集成优化,2021年,全市浙里办个人实名注册用户超过53万,法人注册用户数超过8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浙政钉用户数达到2.5万人。

(二)坚持服务大局,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审查规范化。以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提升为立足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总结归纳部门、镇(街道)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八个方面问题,提升业务部门审查能力。2021年,市本级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46件、备案39件,市政府专题会议议题纪要审查60件,政府合同21件,其他政府法律事务87件,参加市政府相关协调会130余次;全面清理2020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6件。组织开展涉行政处罚法、涉长江流域保护、人口政策、“烦企扰民”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印发《关于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及时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

二是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指引要求,编制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临海门户网站公开,实现目录清单式管理,全市各部门、镇(街道)公布本单位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规范决策过程提高决策质量,出台《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的通知》,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等一系列程序进行细化,提高操作性。指定专人负责督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全过程跟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进度,每半个月了解重大行政决策开展情况,确保决策承办单位按照公布的实施程序规范的开展。2021年,共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20件。

三是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度。聘请13名省、市法学专家、优秀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审查、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作用。截至目前,代理诉讼案件20件,办理其他服务事项58件。19个镇街均已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结合“一村(社区)一顾问”机制,按照省厅标准对全市19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66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及时更新工作制度、标志标牌,公布法律顾问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律师服务值班时间,为群众提供详细、便捷的法律服务指引。已设立公职律师的市级部门单位比例已达到52%,在台州市各县市区中并列第二。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清理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目前,全市已取消14项行政许可事项。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把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方便当事人,全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71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转485项执法事项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成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健全执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有效防范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设立汛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永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采取集中办公和不定期派驻充实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以镇政府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抓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法律变动和机构改革等情况及时做好权力清单、执法依据的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全员领证”,规范事中公示,做到执法亮证规范执法,全市已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达2475名,持证率达92%,换证率100%。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置执法记录仪等视音频设设备,全市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1987台。加强法制审核机构建设,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均已达到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动态梳理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清单,统一法制审核文书,规范审核程序,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在重大执法决定中的把关作用。

三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印发《2021年临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市司法局联合市监局印发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利用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突出信息化特色。借助省执法系统抽取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等重要民生执法单位,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许可办理超期、公开未成年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正确行使、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突出执法问题进行专门监督。探索通过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评查执法案卷,排查执法违法问题,检查各类线索146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5家单位行政执法案卷60份进行集中评查,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1份,确保案卷评查取得实效。通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法治巡察、水利系统的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评议等专项监督工作,总结分析行政执法不规范产生的原因,排查风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以“稳基础、扬特色、强弱项、补短板”为工作总基调,深化行政复议“一窗三室四机制”工作模式,成立市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获评全省首批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通过制作历年案件清单及撰写《临海市2019年至2021年1-7月份行政争议工作情况》,全面排查梳理、科学分析、精准研判、确保职责落实。2021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02件(含受理前调撤3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7.5%。办结行政复议申请92件,其中,受理审结57件,直接纠错率9%,调撤率42%。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和行政纠错功能,着力提升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能力,督促指导各部门、镇(街道)自查自纠,共计排查出9项已经或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的问题,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措施建议14条,如举报投诉处理不规范、“三改一拆”矛盾仍较明显、适用法律存在疑议、处罚适当性争议等;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完善联合执法、加强和解调解、建立追责机制等。

二是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工作。制定《临海市行政争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了行政争议“以案治本”工作专班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行政败诉、复议纠错连续多发、明显地域集中的大田街道、杜桥镇、东塍镇、大洋街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头镇等单位、重点地区,市司法局局长约谈重点单位的“一把手”。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深入调研座谈6家行政争议重点单位,共同剖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整改不力的行政错案重点单位,倒逼问题整改落实。

三是多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建立调解组织697个,其中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12个,人民调解员3233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64名,兼职人民调解员3069名,市财政落实专项调解经费285万余元。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构建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模式。组建“调解示范船”,印发实施方案,打造“海上枫桥经验”临海样本。以永丰镇为试点,充分挖掘社会乡贤资源,建强乡贤调解队伍,联合开展“乡贤助调”工作。调解成功率99.08%;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9%。《小刚说法》栏目组参与调解30多起,其中调解类节目5期;CCTV-12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组播出了《分家》。

(五)大力营造氛围,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目标,通过考核验收,科学编制“八五”普法(2021—2025年)规划,启动“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推动落实市级部门、镇(街道)集体学法制度,实现“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邀请浙江大学教授钱弘道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专题报告。制定发布台州市首个《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清单》,《清单》涵盖全市19个镇(街道)、50家单位及社会团体,明确18项共性工作、170项个性工作,培育“六优”项目共67个,向上级推荐优秀项目18个。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编发精品案例35个,发布共享95个,在市、镇、村三级投放《以案释法口袋书》8000册。

二是推动公民法治素质提升。举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2次,举办“银龄法韵”政法系统退休干部进村社、“小城法语云课堂”等面向群众的宣讲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张贴宣传挂图700套,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会同纪检、组织部门,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今年拟提拔的122名市管干部任前法律法规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为100%。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工作保障力度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分值权重还不高,考核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有力。法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尤其是镇(街道)法制审核力量薄弱,与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少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观念和依法办事工作方法有所欠缺,部分单位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合法时有发生,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出现“一刀切”等执法简单化问题,行政诉讼败诉率居高不下。

(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部分单位执法事项虽然移交,相关管理和执法职能还未有效衔接,有些领域还存在不同执法部门多头执法。镇(街道)执法属地兜底责任与执法权限及能力不相匹配,执法力量及资源下沉需进一步落实落地。

三、2021年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请慎用亲自、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亲自督促落实《临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亲自签批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请慎用亲自开展全市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等程序规定,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请慎用亲自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每年3月初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台州市人民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十四届市委第九十八次常委会、市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先后专题听取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二)科学谋划,夯实基础。印发《法治临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与“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临海建设规划、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出台《法治临海建设六大抓手工作方案》《市委深化法治化改革工作专班方案》《法治临海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等,加快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构建省域依法治网体系、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法治建设“六大抓手”任务指标落地见效。

(三)示范引领,提升能力。紧抓“关键少数”,在台州市率先建立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三个一”履职考评机制,建立部门、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共性清单23条和个性清单15条,74名部门、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汛桥镇等8家单位党委书记现场述法及履职测评。该项工作入选台州市法治建设创新项目。充分发挥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创新“点评机制”,积极打造法治建设的“最佳实践”样本,通过群众网络投票、评议小组评估、结果公示等环节,客观、公正评选出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优秀案例3个和入围案例5个,累计投票51667票,评选链接访问人次达229954次,广泛传播法治实践成果。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奋力跻身法治浙江建设示范区先进行列。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全力开展法0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以示范创建作为重要抓手,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化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培育社会大普法“六优”项目。

三是推动法治巡察、执法监督常态化。持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建设巡察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推广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健全行政执法评议制度,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公述民评”等做法,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优化公共服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全面清理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行为。积极探索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五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四治融合、六化共进”,积极创新调解模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