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我市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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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临教提〔2021〕5号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183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临海市委会: 你们在临海市第十四届五次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稳定我市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提案》(第183号)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更是临海百姓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抓手,全力推进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推动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一是要健全幼儿园教师聘用管理体制。积极推行教职工聘用制,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全员聘用制实施意见精神,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岗位职责,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完善教师各项聘用手续,加强幼儿园专任教师日常考核管理。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 二是要建立幼儿园专项工作督查机制。全市各民办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教职工的工资待遇,要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下阶段,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督查组,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各民办园认真落实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专任教师的工资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是要保障专任教师岗位认可度机制。市教育局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权益。对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的非公办幼儿教师符合职评条件,也可参照公办教师职务评价标准评定相应职称,并由所在幼儿园根据条件落实相关待遇。临海市教育局、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加强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加强教育舆论引导和先锋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让社会各界人士理解、支持学前教育,让幼儿教师乐于从教、安心从教。 四是要落实财政经费扶持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补助标准。根据《临海市关于实施学前教育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中“建立相应财务制度的省二级及以上的公益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在园人数,按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的1/2拨付公用经费补助(325元)”要求完成经费拨付。目前,2020年已拨付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242万元,2021年预算资金2000万元。 五是健全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机制。开展教师定期培训,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全员培训。强化专业学习与跟岗实践相结合,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教育局 联系人:朱碧玉 联系电话:85311518 邮编:317000
临海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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