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标准及结算办法。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改革制度。承担市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