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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1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2-12-06 14:41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中国临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1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具体如下:

一、上海洪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国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当事人:上海洪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6558号5幢447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947196,法人代表:韩国洪。

2022年3月18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临海市大洋街道司法所反馈韩国洪拖欠临海市中梁悦荣府、铂悦府小区保洁人员工资。经查,当事人单位承包了临海市中梁悦荣府小区保洁服务项目,以宁波分公司名义承包了临海市中梁铂悦府小区保洁服务项目,保洁服务从2020年9月开始至2022年3月期满,当事人单位招用保洁人员从事保洁工作,拖欠保洁员孔某、于某、吴某等人劳动报酬合计15多万元。同时,当事人单位宁波分公司同临海市中梁铂悦府小区物业公司还有保洁费10万元左右未结算。韩国洪逃匿,未同物业公司结算保洁费,也未支付保洁员劳动报酬。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当事人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当事人逾期未按指令书要求履行工资发放义务。

2022年5月18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临海市公安局移送本案。截至目前,该案当事人已经将保洁员劳动报酬支付完毕。

二、浙江华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案

当事人:浙江华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黄岩区西城街道君玺大厦1幢909-91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6100587878,法人代表:赵加斐。

2022年5月20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金台铁路头门港新区站货站(物流仓储中心)一期连接桥工程农民工投诉,反映该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通过检查发现当事人作为金台铁路头门港新区站货站(物流仓储中心)一期连接桥工程的施工单位,2020年4月至2021年8月在场施工期间,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5月23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临劳社监令字[2022]29号),责令当事人单位于5月30日前对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的违法行为作出改正,截至2022年6月17日,当事人单位逾期未按照指令书要求整改。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22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20000元。当事人如期缴纳罚款20000元。

三、临海市九斤木制品厂拒不改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文书案

当事人:临海市九斤木制品厂,注册地址:临海市永丰镇石鼓村大桥头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1082MA2DY43P2B,经营者:王兵文。

2022年5月12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当事人单位工人投诉,反映当事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经查,该单位经营困难、流动资金紧张,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属实。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5月16日对当事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临人劳社监令字[2022]27号),责令当事人于5月26日前对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作出改正,当事人逾期未按指令书要求履行工资发放义务。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6月30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2000元。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浙江兴子力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案

当事人:浙江兴子力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320国道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E3YNB9D,法人代表:戚钊荣 。

2022年6月15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实地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单位作为圆通速递台州区域总部基地项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17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临劳社监令字[2022]33号),责令当事人单位于6月21日前对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违法行为作出改正,截至2022年6月22日,当事人单位逾期未按照指令书要求整改。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30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50000元。当事人如期缴纳罚款50000元。

五、台州康馨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案

当事人:台州康馨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云湖路23号、25号、27号、2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2DYE0J1D,法人代表:陈剑。

2022年6月1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台州康馨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拖欠该单位12名员工工资。经查,该公司经营困难,拖欠12名员工2022年4月至2022年5月工资约12.52万元,情况属实。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2日对当事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临人劳社监令字[2022]31号),责令当事人于6月7日前对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作出改正,截至2022年6月29日,当事人逾期未按指令书要求履行工资发放义务。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7月13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10000元)。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临海市盛隆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当事人:临海市盛隆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临海市邵家渡街道钓鱼亭村(农商银行后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28GH298H,法定代表人:吴青。

2022年7月14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当事人单位工人投诉,反映当事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经查,该公司经营困难,拖欠8名员工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工资共计75000元,情况属实。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9月14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限期支付员工工资)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2000元)。当事人逾期未支付工资和缴纳罚款,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临海市如意家常菜拒不改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文书案

当事人:临海市如意家常菜,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下桥村下桥路512-1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1082MA2KAHPT6Y,法人代表:方青青。

2022年7月18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临海如意家常菜拖欠该单位1名员工工资。经查,临海如意家常菜经营困难,拖欠1名员工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约1.15万元,情况属实。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9月2日对当事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临人劳社监令字[2022]53号),责令当事人于9月8日前对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作出改正,截至2022年9月21日,当事人逾期未按指令书要求履行工资发放义务。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0月8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2000元。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浙江中天精诚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拒不改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文书案

当事人:浙江中天精诚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4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38491F,法人代表:斯杭东。

2022年9月2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当事人单位工人投诉,反映当事人单位拖欠临海市祥生江山府大区户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项目工人工资。经查,当事人作为劳务分包人承包临海市祥生江山府大区户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项目,并招用工人进场施工,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属实。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9月2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临人劳社监令字[2022]54号),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9月8日前对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作出改正,当事人逾期未按指令书要求履行工资发放义务。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月15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2000元。当事人如期缴纳罚款2000元。

九、临海易达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当事人:临海易达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88号(台州市易速达车业有限公司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7NA4ABXQ,法定代表人:茅子傲。

2022年8月2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当事人单位工人投诉,反映当事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经查,该公司因发生火灾,损失严重导致暂停经营、流动资金紧张,拖欠1名工人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工资合计13500元,情况属实。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1月1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限期支付员工工资)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2000元)。当事人逾期未支付工资和缴纳罚款,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浙江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案

当事人:浙江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9号3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668041398B,法定代表人:厉国苗。

2022年10月28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浙江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绿城临海桂语江南府幕墙门窗工程农民工投诉,反映该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检查发现由浙江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绿城临海桂语江南府幕墙门窗工程涉嫌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情况属实。2022年11月3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当事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临劳社监令字[2022]67号),责令当事人单位于11月8日前对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的违法行为作出改正,截至2022年11月10日,当事人单位逾期未按照指令书要求整改。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1月18日向当事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25000元。当事人如期缴纳罚款25000元。

十一、任新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当事人:任新龙,男,身份证号码331081********1418,系临海市韦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临海市江南片区收派件业务承包人。

2022年3月4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临海市汛桥镇人民政府反馈任新龙拖欠工人蒋某、徐某、林某等人工资30多万元。经查,当事人确认拖欠蒋某、徐某、林某等8名工人2021年2月-2022年1月工资合计344442元。当事人与工人达成工资分期支付协议,约定从2022年9月开始每月按比例支付工人工资,至2023年4月付清,但当事人未按协议书的方案支付工人工资,当事人逃匿。2022年11月15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当事人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当事人逾期未按指令书要求履行工资发放义务。

2022年11月21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临海市公安局移送本案,该案正在由公安机关侦办中。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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