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04/2022-1272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发改投资〔2022〕25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22 |
发布单位: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批复】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小芝镇镇区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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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小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上报小芝镇镇区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芝政〔2022〕1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小芝镇镇区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文本,现就该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完善小芝镇镇区路网,加速小芝镇经济发展,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临海市小芝镇振兴街、溪滨北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振兴街、溪滨北路进行改造。其中振兴街西起虎山路,东至大汾里,道路宽28m,长约900m;溪滨北路(西段)东起虎山路,西至大岙村村委,车行道宽为6.0-12.0m,南侧人行道1.3-2.0m,长约504m;溪滨北路(东段)西起虎山路,东至与振兴街连接路段,宽9.2m,两侧人行道各3.0-4.5m,长约632m。 四、道路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工程设计。 项目采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版)城市支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30km/h。结构设计年限为10年,道路设计荷载为BZZ-100kN型标准轴载。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 振兴街道路横断面设计为4.0米人行道+2.5米停车位+4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4米非机动车道+2.5米停车位+4.0米人行道=28米;溪滨北路(西段)为6.0-12.0m车行道+1.3-2.0m南侧人行道;溪滨北路(东段)为3.0-4.5m人行道+3.36米机非车道+3.36米机非车道+2.5米停车位+3.0-4.5m人行道。 五、项目工期和招投标 项目建设期10个月。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九、概算 1.工程投资概算为748.40万元,所需资金由财政拨款及你镇自筹共同解决。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据此批复组织施工图设计。原批复临发改投资〔2022〕236 号作废。 附件:小芝镇镇区道路改造工程投资概算表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2日 附件 小芝镇镇区道路改造工程投资概算表
项目代码: 2205-331082-04-01-161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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